婚姻制度

《性傾向歧視條例》影響教育自由

黃仲賢、吳慧華
明光社項目主任、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17/01/2013

同運人士為了令社會肯定同性戀,會從不同渠道入手進行改變,課室便是其中一個他們希望影響的地方。現時教育範疇在四條歧視條例中都被列入保障範圍,若《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後,日後在教育過程中如有學生因為一些對同性戀負面的資料而感到被冒犯的話,有關老師及學校便會被指控觸犯「騷擾」法例。

談婚論「家」

招雋寧
明光社項目主任(青年事工)
24/05/2012
婚姻和家庭是社會的主要支柱,透過婚姻制度可保障家庭的組成、家庭結構及養育後代,因此國際社會都非常重視維護婚姻和家庭。《世界人權宣言》第16條、《歐洲人權公約》第12條、《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3條、《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0條、以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19條等,都提及婚姻是成年男女的締結、維護婚姻作為社會發展的自然和基礎單元,亦提及要保障兒童在家庭中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