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女性的墮胎權
美國最高法院推翻近50年前的「羅訴韋德案」的判決,美國女性墮胎權不再受憲法保障,各州可自行決定是否禁止墮胎,外界估計將有一半的美國州份將在未來落實禁止墮胎。對於維護胎兒生命陣營一方來說,無疑是一大勝利。但墮胎不是一個非黑即白的議題,在尊重女性身體自主與維護胎兒生命之間,存在著很多不確定因素,當中不乏眾多無奈、傷痛、兩難的生命故事。
美國最高法院推翻近50年前的「羅訴韋德案」的判決,美國女性墮胎權不再受憲法保障,各州可自行決定是否禁止墮胎,外界估計將有一半的美國州份將在未來落實禁止墮胎。對於維護胎兒生命陣營一方來說,無疑是一大勝利。但墮胎不是一個非黑即白的議題,在尊重女性身體自主與維護胎兒生命之間,存在著很多不確定因素,當中不乏眾多無奈、傷痛、兩難的生命故事。
美國最高法院判決同性婚姻合憲後,隨後掀起陣陣漣漪,影響世界各地,香港也不能倖免。雖然同性婚姻的討論在近來沸沸揚揚,但這卻是經年備受各方討論的議題。以下我們輯錄了各方關於同性婚姻的言論,讓讀者參考。
「全民公投」、「立法修訂」與「司法覆核」(Judicial Review)是世界各地通過同性婚姻的三大途徑,當然每一個地方都有各自的政治、宗教和文化背景,以下將會簡單分析數個已通過同性婚姻國家的背景,讓讀者參考,並了解當中相通之處,引以為鑑。
美國的政治制度是不少國家爭相仿效的對象,美國以「聯邦制」處理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間的權力關係;以「權力分立」將行政、立法及司法三大政府機關分開並且互相制衡,防止政府濫權,影響人民利益。
6月26日美國最高法院以5比4裁定同性婚姻是美國憲法第十四修訂案所賦予的基本權利,這項判決代表同性婚姻在全國合法。第十四修訂案包括一項「正當程序條款」(Due Process Clause),指到任何一個州分(State)不得在未經正當法律程序下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財產。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6月26日以5比4裁定同性婚姻是基本人權,全美五十個州都要容許同性戀者結婚,並享受與異性婚姻同等的千多項聯邦福利和權利,同性戀運動可謂達到空前成功。
假的真不了!當美國最高法院以5 比4裁定全國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後,很多人將自己臉書上的圖像改為6 色「彩虹」以示慶祝,令人不能不慨嘆這是一個以假亂真、魚目混珠的年代。代表同志平權的「彩虹」只有6 種顏色,但真正的彩虹是有7 色的,6 色的根本就不是彩虹。
同性戀運動及與之相關議題(如:同性婚姻)本是極具爭議性,無論是支持或是反對運動的人,歷年來已就各項目在不同領域進行討論。然而,隨著美國最高法院於6月裁定同性婚姻受憲法保障後,有關同性婚姻的討論將會愈來愈激烈,而香港亦會無可避免地進行同性婚姻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