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海外與台灣性教育經驗看香港未來發展
整理及撰文:林天然 ! 明光社項目主任(生命教育)
1. 引言
整理及撰文:林天然 ! 明光社項目主任(生命教育)
1. 引言
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上任以來,支持率每況愈下,除了因為僭建,還有因為她沒有申報丈夫潘樂陶購入的兩個豪宅,及沒有申報她以配偶身份,與丈夫共同持有安樂工程8.89億股或63.48%股份,市值超過10億港元。
同志運動的目標並不止於同性婚姻,而是要將同性戀與異性戀完全劃一看待,因此異性戀伴侶可以做的事,同性戀伴侶也要同樣做到,那才算是同志運動眼中的平等。但如要將平等建立在異性關係和同性關係兩種不同基礎上:異性戀伴侶能藉性行為有下一代,但同性戀伴侶卻不能,就會出現很明顯的差異。所以人工生殖科技在同性戀族群中有龐大的市場,以達至所謂的「平等生育權」。
本周一發生了一宗令人惋惜的事件,一名20歲少女為情所困而燒炭身亡。從報章對這宗新聞的描述,我們能發現一些奇怪的地方。
現今香港同性婚姻的訴求日增,以平等及大愛出發,爭取婚姻平權。但同性婚姻支持者口中的平等是否絕對的平等,他們的大愛又有沒有界限呢?
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對性別議題隻字不提,只在施政綱領中提出要就變性人案件做修法工作,以及加強性傾向歧視的教育工作,但平機會上周卻刊登廣告,邀請各界就兩個項目提交建議書,分別為:1. 有關立法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歧視的可行性研究;2. 職場年齡歧視的探索性研究。(見下圖)
可我們留意到這廣告有三點令人憂慮的玄機:
平等機會委員會舉辦論壇,諮詢公眾對該會未來三年策略計畫的意見。過去半年平機會主席周一嶽儼然成了性小眾的代言人,不單經常出席同志團體的活動,更公開發表了不少平等得過了火位的言論,令人深以為憂。
若果支持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是第一條路,反對是第二條路,那麼,最可行的第三條路就是修訂現有法例,正視一些同性戀者合情合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