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議題系列一》 不能被模糊的性別 從基因說起
05/11/2015
( 諮詢:吳庶忠教授 | 香港科技大學生命科學部客座教授)
筆者相信,香港很多父母都會教導孩子認識他們的性別,以及做一些合乎他們性別的事情。即使很多父母打破了傳統的性別定型,接受男孩子可以玩「煮飯仔」,穿粉紅色衣物;又或是女孩子可以踢足球、砌模型,但家中的小男孩問其父母,可否如妹妹一樣留長髮穿裙子,父母的反應一般都會說「不」。
政府因應終審法院去年的命令,最近建議修改《婚姻條例》,讓已接受整項性別重置手術(俗稱變性手術)的變性人,可以按其新性別結婚。若未完成變性手術,則不可。
最近,在全球擁有12億使用者的社交網站Facebook在用戶設定上作出了重大變更:在「性別」一欄,除了傳統的男和女,更讓用戶自行選擇多達48種的不同「性別」選項。這些「性別」包括男變女(Trans Female)、性別不確定(Gender Questioning)等。可是這種做法究竟是真的「襟個制」就可以性別「由自己話事」?
法庭的判決改變了,在原訟庭和上訴庭要求以新的性別身份結婚皆敗訴的變性人W小姐,終審法院改判她勝訴。問題的主要爭論是W小姐雖然身份證上的性別已經改為女性,但是,當她申請與一名男士結婚的時候,由於出世紙的性別仍然是男,因此被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