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制度

婚姻制度與社會共善

婚姻不單純是兩個人的事,更是與很多不同的人和部門有關,而且當中涉及不少法律上賦予的權利和社會福利及資源分配,因此,一個社會接受哪一種的婚姻制度,背後其實是反映了社會上大多數人認為那一種形式的婚姻,能夠為社會帶來最大的共善,以及有限的社會資源如何分配才符合大眾的期望和利益。

間接承認

這幾年同運一方不斷透過司法覆核爭取同性伴侶的權益,香港漸漸出現一個奇怪的現象,香港的婚姻法只承認一男一女的異性婚姻,但海外註冊的同性伴侶卻與異性婚姻的夫婦一樣,可享有政府提供的部份福利,如合併評稅、公務員配偶福利,未來同性伴侶更可能以家庭名義申請公屋等等,變相在某程度上間接承認了同性婚姻。

請尊重婚姻制度

日本憲法將婚姻定義為異性之間結婚,但札幌地方法院裁定,不容許同性伴侶結婚,是違反憲法中的公平對待保證,這是法院越俎代庖的又一例子。其實在許多國際性的人權宣言和不同國家的憲法訂立的時候,大家都清楚知道婚姻是屬於男女之間的事,並不包括同性,而聯合國亦尊重不同的國家在婚姻制度的安排上有不同的傳統,若果要作任何改變應該由當地的人民自行決定。

婚姻制度中的限制

每個國家和地區在文化、宗教、傳統和日常生活習慣都有所不同,因此在婚姻和家庭等制度也有不同是自然的事,亦不能強逼他人承認,若要改變便要先諮詢及說服當地的人民,不要動輒上綱上線為歧視。

明光社對2020年施政報告的建議

香港正處於十分艱難的抗疫時期,如何協助在疫情中深受影響的市民是政府的當務之急,不過,政府亦必須留意因為抗疫而產生的副作用,正如在疫情中不少長期病患和安老院舍的院友因親人無法探望而形同被遺棄;基層學童由於缺乏基本的上網設備和家居空間狹窄,在上網課的問題上輸在起跑線;有特殊需要的學童或成年人由於無法獲得訓練、輔導和日間院舍服務而與照顧者產生極大張力;夫婦、兩代、甚至三代之間因為長期困在家中而產生新的家庭問題等等,都十分需要政府檢討現行政策和服務,以免在長期抗疫時顧此失彼。

除了抗疫之外,明光社認為在幾個我們常常關注的議題上,政府必須盡快介入和處理,以免一些弊病愈演愈烈,將來積重難返。

婚姻「大事」——廿一世紀香港人的婚姻觀

陳永浩博士
恒生管理學院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義務)。《生命倫理錦囊》作者之一;並於2010年研討會上發佈「香港基督徒沉溺行為調查」結果、2011年發表「80、90後基督徒的社關及價值觀調查」結果,以及2015年發表「香港人置業行為與態度研究」結果。
22/06/2016

婚姻對香港人來說是「大事」,卻同時是「大件事」。


「香港人婚姻態度」研究

陳永浩博士、招雋寧先生
陳永浩博士:恒生管理學院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義務)。《生命倫理錦囊》作者之一;並於2010年研討會上發佈「香港基督徒沉溺行為調查」結果、2011年發表「80、90後基督徒的社關及價值觀調查」結果,以及2015年發表「香港人置業行為與態度研究」結果。 ||| 招雋寧先生:明光社項目主任 (青年事工),曾任香港理工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研究助理。多年來參與研究中心調查及研究項目:包括「香港中學生性價值觀調查」(2013)、「家長對性解放及性教育的意見調查」(2014)、「香港人置業行為與態度研究」(2015),以及「香港人婚姻態度研究」(2016)。

22/06/2016

香港法律對不同關係的承認和對待

傅丹梅
明光社副總幹事
16/09/2019

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上任以來,支持率每況愈下,除了因為僭建,還有因為她沒有申報丈夫潘樂陶購入的兩個豪宅,及沒有申報她以配偶身份,與丈夫共同持有安樂工程8.89億股或63.48%股份,市值超過10億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