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同運議程回顧2024 (LGBT+ Agenda, Hong Kong 2024)
更改身份證上性別記項
更改身份證上性別記項
接觸同性戀這個議題二十多年,深深感受不少支持或反對的人士對有關議題都是一知半解、道聽塗說、而且許多言論都是感性多於理性,將一些個別例子無限放大,以偏概全,甚或惡意醜化對方,其實無論將支持或反對同性戀的人士妖魔化都不是誠意和理性討論問題的有效方法。多年以來明光社和不少同路人在討論同性戀問題的時候,都呼籲大家要明白同性戀傾向、同性戀行為、同性戀者和同性戀運動是有區別的,應分開來討論。
首先是同性戀傾向,不少支持同運的人士一直強調同性戀的傾向(即喜歡同性)是天生和不能改變的,其實從來沒有權威的科學研究可以支持這一點,反而有不少輔導個案發現一些同性戀者的性傾向與個人的氣質和成長的經歷有密切的關係,與其說是天生,更準確的說法應是情不自禁,是當事人的自然反應。不過,從基督教信仰的角度,由於罪的影響,人不論是天生或者後天形成的傾向或習慣不一定是對的,例如饞嘴、好色、貪財、自私或暴躁等等。有些行為會為人帶來不良的後果,例如暴飲暴食、濫交、高危的性行為(如肛交)、賭博等,雖然並沒有違反法例,但並不表示是值得肯定的行為,更遑論要給予一些珍貴的社會資源去鼓勵這些行為。
終審法院早前裁定香港並沒有憲制責任承認同性婚姻,以及海外註冊的同性婚姻,卻一步一步將所有原本只屬於香港現行婚姻制度下有關配偶的權利和福利,包括合併報稅、公務員配偶福利、以及今次以配偶身份申請公屋、居屋和享有《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的權利,全部給予海外註冊而香港並不承認的同性伴侶。
承繼自席捲全球的西方性解放浪潮,其推動性文化改革的核心意識是:任何性傾向和性別身份都是天生、正常、不可改變及道德正當的。透過一步一步滲透文化、教育和法律,它強制異見者消音,並瓦解「性別、婚姻、家庭」等倫理價值。
全球
爭取承認同性婚姻案
以前我們為了不少年青人成為供樓的樓奴感到可惜,鼓勵他們不要為了拼命賺錢而忘卻理想。現在聽到有大學畢業生為了令入息符合申請公屋的資格於是躺平,只做兼職或者不想向上流動,一切待編配到公屋再算,心裡同樣覺得不舒服,反映這些年青人為了有瓦遮頭而主動或被迫放棄了一些理想。
承繼自席捲全球的西方性解放浪潮,其推動性文化改革的核心意識是:任何性傾向和性別身份都是天生、正常、不可改變及道德正當的。透過一步一步滲透文化、教育和法律,它強制異見者消音,並瓦解「性別、婚姻、家庭」等倫理價值。
全球
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馬就是馬,鹿就是鹿,任何人若教導我們的下一代馬等如鹿、鹿等如馬的,都是居心叵測,不懷好意的人。同樣,丈夫是男人、妻子是女人,這是常識,兩個女人走在一起,不會成為夫妻,最多只是妻妻;兩個男人不能結成夫婦,最多只能是夫夫。
桌球室和遊戲機中心一向對未達最低年齡要求和穿著校服的學生有一定的限制,主要是過往這些場所不少都較為品流複雜,煙霧瀰漫、粗口橫飛,甚至有黑社會人士出入。
司法覆核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