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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視同運策略

15/09/2006

原名:The Homosexual Agenda: Exposing the Principal Treat to Religious Freedom Today – Revised and Updated,Alan Sears及Craig Osten[1]著,2003年美國田納西州Broadman and Holman出版

「同運」事件點滴

15/09/2006

「捧打出頭鳥」是同性戀運動其中一個主要的手法,目的是要令不贊成他們訴求的個人及團體知難而退或保持沉默,以下是香港近年一些個案:
 
2003年8月17日

看得見的污衊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5/09/2006

「明光社一開始就採取一種姿態,就是拒絕與他們立場觀點不同的人對話」[1]

愛.人.同.志

陳燕萍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5/09/2006

訪問:    關浩然傳道                 香港基督教中國佈道會/新造的人協會組長
何善斌牧師                 崇真會救恩堂/新造的人協會組長
Rebecca (化名)      曾有同性戀傾向人士
阿B (化名)         曾有同性戀傾向人士

我們的「7宗罪」?

陳碧珊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文化)
15/09/2006

政府應否為「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早前在香港社會引起激烈的討論,支持立法或反對立法的團體或人士均積極的向公眾表達對條例的意見及關注。2005年9月香港中文大學文化及宗教研究系與香港基督徒學會舉辦了「跨越圍牆、接納差異 – 性傾向歧視立法對基督徒的挑戰」研討會系列。

非理性領養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5/09/2006

  三個才夠數!去年為回應當時的政務司長曾蔭權呼籲市民生三個,明光社曾舉辦「非常家長」講座,分別請了有一至四名子女的家長分享生兒育女的經驗和感受。作為一個領養了兩名子女的父親,我除了分享自己認為最少應該有兩個孩子,好讓子女在成長之中能夠有伴之外,我笑說自己是支持有三個孩子的,因為可以讓他們在一個「小社會」之中成長,令他們明白很多時不能只顧自己的看法,亦要學懂爭取其他人的支持。

孩子在學校學甚麼?

陳碧珊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文化)
15/09/2006
北美「教育」新動態

強烈譴責第761期壹本便利

23/08/2006

本社強烈譴責2006年8月23日出版的761期《壹本便利》;該期雜誌以藝人鍾欣桐在後台更衣室被偷拍的半裸照片作為封面以及主題內容,本社認為該雜誌的手法可恥,意識極其不良。
 

孌童重犯嚴重 家長護兒有責

陸君樂    |    明光社 項目主任(性教育)
19/08/2006

 

家庭——可有?可無?

楊慶球博士    |    中國神學研究院副教授 | 明光社董事
13/07/2006

時至今日,家庭仍然是社會的基礎結構,一般來說,有家庭的人,更傾向於穩定的生活,對兒童來說,家庭亦是一個較理想的成長環境,但不少人卻誤以為強調家庭便是與單身生活水火不容。其實我們尊重單身者的選擇,我們只是反對那些任意改變傳統的家庭制度的人。今日社會並不否定單身的生活,重視家庭的態度與選擇單身並不矛盾。很多單身不是被迫的,而是一種選擇。單身生活對一些人仕來說是更多機會和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