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派反歧視的迷思
03/08/2023
引言
引言
同性戀運動以多元、人權、自由及平等為口號,近十年在西方社會取得顯著成果,各地相繼推行同性婚姻、同性領養與同志教育的政策。支持同性戀運動已成為「政治正確」的事,若對此持不同意見,其良心自由和言論自由會經常受到威脅。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5月份的「生命倫理對談」,特別邀請香港浸會大學宗哲系副教授關啟文博士與我們分享「社會抗爭與福柯的權力觀:基督教角度反思」,共有超過40位朋友參加。「那裡有權力,那裡有抵抗」—經過天星、皇后碼頭搬遷事件,到最近的反高鐵行動,社會近期熱烈討論「八十後」的社運進路,彷彿一場新社會運動正在展開。
近年有人喜歡形容明光社和一些基督教團體為宗教右派,[1]以類比美國的基督教右派,初步產生了標籤效應,彷彿香港也存在一些意圖積極影響政府各方面政策;左右選舉;將基督教價值觀強加於他人的教會團體。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關心社會是上帝交付給我們的使命之一,但當基督徒群體走出教會,以信仰的立場在社會發聲,往往由於出發點、基本價值、對形勢判斷和背後原因的不同理解,因而會引起爭論、甚至惹來別人的批評和謾罵。
在時代轉接期,教會在公共事務的取態和抉擇是非常重要的,因為這會產生一種文化回憶,會長期影響我們的形象,這不是大的助力就是大的包袱。例如法國天主教本來有深厚的文化根源,但在現代化過程中,教會永遠都像站在「保守」一面,阻礙「進步」,這形象久而久之就根深蒂固,難以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