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爭

他山之石:立法不能解決激進抗爭

歐陽家和
明光社特約撰稿員
01/12/2022

自從2019年,社會對用激進手段進行的抗爭,看法兩極。贊成的一方,認為抗爭者本來想用傳統寫信、簽名等方式表達意見,但完全沒有反應,所以才用較激烈的抗爭,而且只有激烈抗爭,社會才會感受到切膚之痛和需要,這樣才會帶來改變。但反對的一方認為,社會抗爭太激烈,影響民生的話,既不能得到社會支持,甚至倒過來會招人反感。

修補撕裂

反修例運動轉眼已過了三年多,當時積極參與的政界和社運人士幾乎都已在議會和公共空間全面消失,有還押候審的、坐牢的、已出獄的、流亡的、移民的、消聲匿跡的、甚至已經過身的!回望過去,怎不令人唏噓,相信當初百萬人上街、群眾闖入立法會、包圍警總的時候,參與的人都沒想到事態會發展到今日這個地步,相信也包括不少因為未能有效回應民意而令事態惡化的官員,他們恐怕也想不到自

暴力抗爭與強力鎮壓

法治的真義不只是要依法辦事,要求市民守法,同時也是要彰顯公義,約制政府的權力,讓市民得到應有的保障。許多聲稱為港人爭取利益的官員、政客和抗爭者,往往只願意聆聽附和自己的聲音,對異見不屑一顧,然後為了自己認為正義、正確的目標而採取極端的手段

表達意見的界線 談談記者的工作

歐陽家和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3/01/2020

近月社會抗爭運動中,記者與政府官員關係可謂跌破冰點,官員開記者會只說自己想說的話,無視記者提問,記者需再三請官員回應,甚至質問官員,更出現記者用抗爭形式表達意見的情況,官員則以避答或取消記者會來回應。記者原本第四權的角色不斷被沖淡的同時,巿民亦漸漸發現官員的霸道,同時令人思考記者與官員的關係,以及我們應如何看新聞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