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覆核

香港同運議程回顧2022 (LGBT+ Agenda, Hong Kong 2022)

明光社
21/06/2023

司法覆核

女跨男跨性別者Q及謝浩霖,她們的香港身份證均顯示二人為女性,惟二人已將其英國公民護照或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性別改為男性。基於擔心手術風險,在未完成完整性別重置手術之下,二人向入境處申請更改身份證上的性別標記,有關申請被拒後,二人提出司法覆核,但高等法庭裁定她們敗訴,二人遂提出上訴。

備受爭議的裁決

終審法院令人遺憾地作出了與不少法官和香港人想法不同的裁決,人為地令香港「名正言順」地出現非男非女的陰陽人、「阿媽唔一定係女人」的奇特現象,為本來用常識常理可以清晰分辨的性別問題製造了新的混亂。外國早已出現未完成完整變性手術的女跨男其後懷孕的案例,而終院法官卻認為機會微乎其微實在令人費解。

間接承認

這幾年同運一方不斷透過司法覆核爭取同性伴侶的權益,香港漸漸出現一個奇怪的現象,香港的婚姻法只承認一男一女的異性婚姻,但海外註冊的同性伴侶卻與異性婚姻的夫婦一樣,可享有政府提供的部份福利,如合併評稅、公務員配偶福利,未來同性伴侶更可能以家庭名義申請公屋等等,變相在某程度上間接承認了同性婚姻。

不應將同性伴侶視作婚姻關係

尊重同性戀者和不同的人士在私人領域可以按本身的心意作決定是我們一向的立場,私人領域包括的是個人的財產、緊急的探視和醫療決定、身後事和遺體的處理等等,政府應修訂法例,讓每個人都可以預先授權他信任的人,代為處理上述的事務,避免當事人一旦發生意外時出現不必要的爭拗,而且可以受惠的包括許多獨居長者、與家人合不來或在香港無親無故的單身人士,使他們都可以作出令自己更

同運議程LGBT Agenda (2020年7月)

吳慧華、陳希芝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明光社項目主任(編輯及翻譯)
29/06/2020

承繼自席捲全球的西方性解放浪潮,其推動性文化改革的核心意識是:任何性傾向和性別身份都是天生、正常、不可改變及道德正當的。透過一步一步滲透文化、教育和法律,它強制異見者消音,並瓦解「性別、婚姻、家庭」等倫理價值。

外國同婚人士亦可申請公屋對社會的影響

傅丹梅
明光社副總幹事
19/03/2020

(更新日期:2020年5月7日)

高等法院於今年3月4日就一宗海外結婚的同性伴侶以一般家庭名義申請公屋的司法覆核案件,裁定房委會的配偶定義不包括同性配偶,不容許同性配偶家庭申請公屋是違反《基本法》第25條及《香港人權法案》第22條,下令房委會要重新審批申請人的公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