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字兩個口
作為政治領袖最重要的是甚麼?就是有能力了解市民大眾的情緒和感受,而不是要市民大眾優先了解自己的情緒和感受。
作為政治領袖最重要的是甚麼?就是有能力了解市民大眾的情緒和感受,而不是要市民大眾優先了解自己的情緒和感受。
根據民政事務總署的網頁,成立互助委員會的目標是「使住戶建立睦鄰和互相幫助的精神,提高責任感,並改善大廈內治安,居住環境及管理效果……就足以影響社區及個人福利的問題,為政府與居民之間提供一個互相溝通的途徑,並為居民提供聚會場合,共同參與各項社區活動。
作為前記者團契團長,雖然離開了記者的生涯已經超過二十年,不過,正如很多曾經做過記者的友好常常掛在嘴邊的就是:一日記者,終生記者!在我們那個年代,記者行業的薪酬比起教師、社工等工作普遍偏低,但願意投身這個行業,能幹及出色的年青人卻絕對不少,他們一般都是對社會和身邊的人充滿了關心和熱誠,有正義感,對真相十分執著,敢於挑戰權威,不會輕易相信任何人的說話,喜歡「打爛沙盤問到篤(璺到㞘 )」,深信記者的天職就是代表市民監察社會,發掘真相。因此,對於政府官員和有財、有權、有勢、有知名度的人來說,喜歡批判、甚至揭瘡疤的記者往往是不受歡迎的人物,而作為記者就要有被人討厭的勇氣。
當然,記者亦不是聖人,有些記者和傳媒亦以譁眾取寵、誇張失實,渲染色情暴力作為吸引讀者的技倆,並且喜歡用纏擾式 和以偏概全的手法去採訪和報道,過往亦一直為人所詬病,令人又愛又恨!不過,在倒洗澡水時絕對不能連嬰兒一起倒掉,正如馬太福音第十三章提醒我們不要隨便去拔稗子,免得不小心連麥子也連根拔起。
周詩韵、M.Lui。《媒體解碼:時事背後》。香港:明報出版社,2019。
梁麗娟。〈傳媒記事簿〉。香港電台網站。網站:https://app3.rthk.hk/mediadigest/category.php?cid=9。
2019年,全世界在看香港社會,以及世界各地不同的網絡抗爭事件,這令各地政府突然醒覺,原來很多網絡資訊,可以危害政權。網絡直播、評論、「起底」、分享等等網民的日常活動,政府以往從來未有想過要規管,但當發現整件事原來可以令社會停擺時,似乎不能不干涉了。
上月通過的《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目的是將起底行為訂為刑事罪行、賦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對起底罪行進行刑事調查及檢控,以及賦予專員法定權力發出停止披露通知,要求移除起底訊息。
自由不是絕對的,在言論自由的社會,亦會有一定的限制,一些涉及誹謗、歧視、中傷、騷擾、造謠、引起恐慌、失實聲明或發假誓等等,仍然有機會因為干犯不同的條例而被檢控,甚至受罰,不過,忌諱不應包括在內。剛過去的香港馬拉松,有跑手因為穿著印有「香港加油」幾個字便被警員截查,被賽會要求更衣,被警告如不遵從則「後果自負」,甚至有跑手打算反轉衣服穿上仍被拒參賽。這是一種不折不扣的人治色彩,毫無客觀標準,主觀地以言入罪,發展下去恐怕會成為另一種的文字獄。
在封建時代有不同的避諱,對於皇帝、聖人和父母不可以直呼其名,所以便要有所避諱,要將與皇帝或聖人相同的名字改成另一個字或者改讀音等,否則就是大不敬,後果可大可小。當皇帝心胸廣闊,願意包容不同聲音,甚至不怕臣民進諫的朝代,文字獄很少出現,但當皇帝心胸狹窄、缺乏安全感、宦官酷吏喜歡獻媚或者借刀殺人、打擊異己的年代,文字上的禁忌便可以隨意增加,愈來愈多。
在一個重視新聞和言論自由的社會,記者最需要的不是甚麼特權,而是一個尊重不同意見,敢於接受監督和批評,願意對市民公開及透明度高的政府,這不是政府對市民和記者的恩典,而是一個真正願意為人民服務的政府應有的態度。
論到近來行街好去處,中環街市應是熱點了。
香港的公務員制度一直以來都是論資排輩,只要不犯上嚴重錯誤,未來的晉升階梯是可以大致預測的,弊處是容易出現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情況,而且一旦到了頂薪點而沒有晉升機會和意慾的公務員亦容易出現得過且過、事事因循、不願變革的心態;但好處是不用事事看上司面色,以及做事有規有矩,不會朝令夕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