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自由

得不償失話新聞

在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的40周年晚宴,前民政事務局長、曾任該協會主席的曾德成撰文批評個別傳媒機構在營運壓力下「模糊了界線,熱衷『有償新聞』」,據聞有關傳媒在「版面欄目甚至社評和頭條都『待價而沽』,其新聞行政人員『疏於擔責』,下屬逐漸分不清新聞

歷史自有公論

這是一篇吃力不討好的回應,因為社會的撕裂,以及不少人都曾經受影響,輿論的方向和大眾的感受都趨向兩極化,無論支持或反對有關判決都面對強烈的批評,或者被視為各打五十大板的和稀泥。

誰來守護新聞自由

記者是十分矛盾的職業,一方面選擇投身這個行業的人都會關心社會政治問題,甚至希望透過自己的筆和聲音去為社會爭取公平公義,需要的時候應該敢於質問高官、權貴和大財團,但同時記者應該明白自己並非新聞的主角,只是在新聞背後的採訪者,為了維護記者本身的客觀中立,讓人相信記者報道時能夠盡力持平,讓讀者清楚明白不同背景人士的真正想法和意見,而不是記者個人意見的話,一般來

別太早放棄追求公義

無力感是香港社會現時的普遍現象,而無力感的出現,往往是由於無論個人或群體有多努力,但仍然無法改變一些不合理、令人沮喪、甚至憤怒的個人際遇或社會現象,畢竟所謂屢敗屢試、百折不撓都並非一般人所能夠擁有的性格特質和生命韌力。

第四權之責

現代社會講求專業和分工,莫說隔行如隔山,連在同一行業內的分工也愈來愈精細,許多時,同一行業的不同部門如何運作,大家也要花上不少時間和心力才能明白。當在行內有備受尊崇,著作等身的頂尖人才演講,其他專家趨之若鶩,爭相入座可以理解,聽得明白的自然覺得獲益良多,聽不明白的亦會自愧才疏學淺,這是對知識和識見的尊重。

獵巫與文字獄

香港已進入獵巫的年代,一首歌曲、一支蠟燭、一組數字、一件衣服、一句口號,隨時都會惹來官司訴訟,情況和中國封建年代的文字獄,因為一句說話便會人頭落地,甚至株連九族;以及中世紀歐洲大張旗鼓處決女巫如出一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