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選拔的考量

07/10/2021

林鄭:想幹事欠動力 將檢視公僕選拔 達至「能者居之」 葉劉:如李家超鄧炳強表現好升得快

  (明報 .7-10-2021)

公營學校新教師  要通過《基本法》測試

  (星島日報. 7-10-2021)

香港的公務員制度一直以來都是論資排輩,只要不犯上嚴重錯誤,未來的晉升階梯是可以大致預測的,弊處是容易出現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情況,而且一旦到了頂薪點而沒有晉升機會和意慾的公務員亦容易出現得過且過、事事因循、不願變革的心態;但好處是不用事事看上司面色,以及做事有規有矩,不會朝令夕改。針無兩頭利,一種制度的優點,同時亦有機會成為缺點,本來因應社會環境的改變和形勢的轉變而定期檢討公務員的升遷和聘用條件是好事,但若果改變是以公務員是否為了晉升而成為應聲蟲,對上級投其所好,甚至阿諛奉承作為基準便有害無益。令人憂慮的是近期的官員升遷,給人愈強硬執行中央指令愈快上位的觀感,恐怕這亦會成為未來的趨勢。

此外,繼公務員、區議員必須宣誓擁護《基本法》之後,官津校的新教師和轉校的教師,亦要面對有關《基本法》的測試,政治正確很明顯是政府未來選拔和聘用人材的重要考慮,令人憂慮的是在上位的究竟還有沒有容納和耐心聆聽不同意見的胸襟和器量?未來無論在官場、立法會、傳媒、教育和不同專業,會否只能一面倒地唱好?所謂效忠會否變成愚忠?當權者就算不重用會提出反對意見,強調第二種忠誠,敢於據理力爭的異見人士,但會不會繼續給他們發聲的機會,而不會將異見者當作壞人、甚至必須消滅的敵人呢?有容乃大、無欲則剛,在異見人士無法躋身權力架構之內的新常態,讓他們起碼有繼續安全地表達不同意見的機會便愈來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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