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

《導致或任由兒童或易受傷害成年人死亡或受到嚴重傷害個案》諮詢文件

明光社意見書

本社深信每個人的生命及健康都是寶貴及需要受到保護的,因此,為了保障兒童或易受傷害成年人免受嚴重傷害、甚至死亡,作出一些法律修改是值得支持的。

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轄下的小組委員會建議訂立一項新罪行,在因非法作為或忽略導致兒童或易受傷害人士死亡或受嚴重傷害的個案中,沒有保護該兒童或易受傷害人士需負上刑責以及檢討《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12章)第27條適用的現行最高刑罰。

新法例是為了補足現有法律無法解決的問題,加強對兒童的保護,由於現時「在受害人是兒童或易受傷害成年人的家庭暴力及其他個案中,控方嘗試在無合理疑點的情況下證明受害人的照顧者或受害人所屬住戶的成員當中是誰作出『非法作為』,直接導致受害人死亡或受嚴重傷害時,可能會出現特定的舉證問題。疑犯保持緘默或互相指控,以及其他家庭成員為了維護疑犯而保持緘默,往往令到情況更加複雜。」

務實處理性別承認機制

歐陽家和
明光社項目主任
14/09/2017

患有性別認同障礙/性別焦躁症人士面對其性別身份的掙扎,會感到備受折磨,社會卻未有適切的制度去為他們提供協助與關懷。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希望能探索一套合適香港現行法例的制度,以照顧有關人士的需要。在今次的《諮詢文件》(下稱文件)花了不少篇幅介紹英國的性別承認制度──即設立《2004年性別承認法令》,並成立審裁小組,處理並審核性別焦躁症患者更改性別的申請。

尋找平機會報告「被消失」的數據

文麗兒
明光社項目主任
02/02/2016

平等機會委員會(以下簡稱「平機會」)去年委託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性別研究中心進行有關立法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歧視的研究,並於二○一六年一月發表報告。

平機會「立法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歧視的研究」報告│公眾電話調查部份之分析

招雋寧
明光社項目主任
02/02/2016
一)摘要

傳媒必須做好把關人的角色

歐陽家和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02/10/2015

近日,我們不斷聽到不同的人,拋出一堆似是而非,內容空泛又沒有清楚澄清和解說的話,例如「不能簡單地認為,只要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分別設立,相互間存在制約關係,就是實行三權分立的政治體制」,又或者「香港回歸後不『去殖民化』,反而『去中國化』」等等。

性別承認的甄選原則

束健銘大律師
10/09/2015

當「政改」告一段落後,政府的「跨部門性別承認工作小組」亦密鑼緊鼓地接見各持份者,諮詢有關如何訂定性別承認的原則。在與小組成員會面過程,得到小組主席律政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確認,小組的工作範圍和目的並不是研究是否應為性別承認歧視立法。因此,筆者有以下意見,提供給小組及公眾考慮:

從同性婚姻看美國聯邦和州的關係

藍俊文
明光社項目主任 (社關行動)
02/07/2015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早前作出裁決,一夜之間令全美國通過同性婚姻。不少美國人,包括共和黨2016年總統參選人Rick Perry,均批評最高法院作出這個涉及改變社會制度的決定,認為是由司法取代立法。

我,是誰?(完整版) mitochondrial donation (3-Person IVF) & Germline Modification

整理:文麗兒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6/01/2015

(口述:吳庶忠教授 │香港科技大學生命科學部客座教授)


反歧視 撐溝通

蔡志森
明光社總幹事
17/01/2013

行政長官梁振英在首份施政報告中表示,對於是否需要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免受歧視,是一個極富爭議性的課題,必須審慎處理,會繼續廣泛聽取不同的意見。對於有人認為政府不就立法展開諮詢便會令社會連討論的機會也沒有,是言過其實,因為社會上有關討論其實每天都在進行,在香港這個自由社會,誰也阻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