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來的正義並非正義
作為小市民,實在難以明白一些奇怪的邏輯,究竟偶爾犯法是否就等於沒有犯法?一個地方偶爾售賣毒品便不是販毒的場所?一間酒樓偶爾違反衛生條例便毋須理會?而更匪夷所思的是一個本身可能涉及利益衝突的執法人員竟然可以名正言順充當辯方證人,作出對自己其實亦有利的證供,法律真的不是一般小市民所能理解!但一般小市民都會覺得滿腦子疑問的裁決,怎能建立市民大眾對司法公正的信
作為小市民,實在難以明白一些奇怪的邏輯,究竟偶爾犯法是否就等於沒有犯法?一個地方偶爾售賣毒品便不是販毒的場所?一間酒樓偶爾違反衛生條例便毋須理會?而更匪夷所思的是一個本身可能涉及利益衝突的執法人員竟然可以名正言順充當辯方證人,作出對自己其實亦有利的證供,法律真的不是一般小市民所能理解!但一般小市民都會覺得滿腦子疑問的裁決,怎能建立市民大眾對司法公正的信
面對今時今日的挑戰,當新上任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不斷重申香港是司法獨立的時候,不單法官和律師,其實全港市民也有責任和權利站出來表達我們對法治的支持。雖然我不是律師,不過,我深信法律不是律師和法官的專利,法治不是單靠法律界去守護,而是關乎全體市民的大事。香港人普遍尊重法治,而法治的真義不只是要依法辦事,要求市民守法,同時也是要彰顯公義,約制政府的權力,讓市民得到應有的保障,以及法庭的審訊必須公開公平公正,不受外界的影響。
我和大部份在香港成長的人一樣,自小便在普通法的文化下成長,並且十分熟悉和認同香港過去一直奉行幾個重要法律精神,包括無罪假定、寧縱無枉、疑犯有保持緘默的權利、可以自己選擇律師、不會以言入罪、法律沒有禁止的事便可以做,以及最重要的是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而令人擔憂這些耳熟能詳的特質正漸漸改變。
對法治的衝擊自然包括政府和市民有沒有遵守法律,我相信香港主流社會仍然是堅持反對暴力的,無論是示威者的暴力破壞和警方過份使用武力都不認同。之前美國有警員開槍射殺有色人種的疑犯,以及最近美國國會被暴力衝擊,正好令香港支持暴力鎮壓或者抗爭的人一個好的機會反思,用暴力去維持或者追求自己心目中的公平、公義,結果只會令自己失去原有的支持。
近日,我們不斷聽到不同的人,拋出一堆似是而非,內容空泛又沒有清楚澄清和解說的話,例如「不能簡單地認為,只要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分別設立,相互間存在制約關係,就是實行三權分立的政治體制」,又或者「香港回歸後不『去殖民化』,反而『去中國化』」等等。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早前作出裁決,一夜之間令全美國通過同性婚姻。不少美國人,包括共和黨2016年總統參選人Rick Perry,均批評最高法院作出這個涉及改變社會制度的決定,認為是由司法取代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