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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爽報之死到自殺報道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21/11/2013

壹傳媒於2013年10月21日開始停止出版《爽報》。自2011年9月創刊以來,這份免費報章每日平均發行量曾高達90萬份(包括早、午報),與另一份免費報章《頭條日報》分庭抗禮。不過,於2013年初,《爽報》已回落至約57萬份,出版短短兩年,虧損數以億元計,但同樣情況未有發生在其他免費報章上。壹傳媒稱低估讀者用手機閱讀新聞的影響,但對於其真正「死因」卻眾說紛紜。

建立正確性態度 由家庭教育開始

張勇傑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教育)
21/11/2013

有別於成人,兒童心智尚未成熟,未必能為自己作出合適的抉擇,所以法律對成人和兒童有不同的要求和限制。成年人在兩情相悅之下的親暱行為,只要沒有滋擾他人,是不會觸犯法例的;但同樣的行為,若其中一方是16歲以下的兒童,就算在二人同意下進行,亦會觸犯法例。
 

青少年愈來愈遲熟 合法賭博年齡要提高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流行文化)
21/11/2013

近日有報章引述英國一個由兒童心理學家Laverne Antrobus進行的研究,[1] 指出在考慮過情緒成熟程度、生理荷爾蒙、大腦神經發展等因素後,建議將成人的年齡由18歲提升至25歲,並將青春期分三個階段,分別為前青春期(12-14歲)、中青春期(15-17歲)及後青春期(18-25歲)。

究竟誰才是「香港人」?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流行文化)
21/11/2013

近年,香港不斷在討論「新移民」、「自由行」、「內地客」等問題。論述此等問題時,我們往往將「香港人」突顯,二話不說就認為「我們香港人,就不會像他們這樣那樣。」
 
每當筆者聽到這說話時,心中都不禁浮現兩個問題:
1. 真的嗎?你怎知道香港人不會像他們一樣?
2. 若香港人不像他們一樣,那末香港人又是怎樣的呢?
 

誰要豁免?如何豁免?

藍俊文    |    明光社項目主任(社關行動)
21/11/2013

11月初,平機會主席周一嶽醫生對傳媒放風,表示在《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的問題上,看不到理據認為教會可以提出豁免,並指平機會不會主動提出豁免,假如「樣樣嘢都豁免」,法律會淪為無效;他又指教會應該改變對同性戀的態度。不過,在10日後,當「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到平機會請願時,他卻又一次「轉軚」,指「容許某些宗教團體有某些豁免」;但豁免的地方,是就業還是教會環境裏,這方面「就要教會自行決定」。

修例是保障性小眾較佳方法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14/11/2013

今年同志遊行的大會口號為「愛不歧視,高調撐同志」。顧名思義,保障性小眾不被歧視成為今次大會主題。然而,要如何才可保障性小眾?不少人只會想到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

反對不等如歧視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1/11/2013

約5000人參與了11月9日的同志遊行,在公民社會,任何群體都有權透過和平的方式爭取本身的權益,而市民大眾在面對不同群體的訴求時,最重要的就是要清楚分辨這是訴求是否合理,以及會不會產生反效果。

別將公眾興趣建立在別人的不安上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07/11/2013

上星期大埔新娘潭路發生一宗致命車禍,不少報章用上大量篇幅報道,其中更有不少放在頭版。這些報道除了描述意外經過,更加插大量有關死者生前的故事。若讀者觀看一些暢銷報章網站提供的新聞影片,更會看到死者被消防員救出時,血流滿面的樣子,實在令人不安。

為孩子 最好從基因開始選擇?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31/10/2013

父母有權利為孩子選擇基因特徵嗎?他們這樣做又是否合乎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