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孩子 最好從基因開始選擇?
父母有權利為孩子選擇基因特徵嗎?他們這樣做又是否合乎道德?
一個月前,一間名為23andMe的基因公司獲美國專利和商標局授予一項名為「配子(卵子或精子)捐獻者選擇」的專利。
此項專利容許準父母了解捐贈精子或卵子者的資料,從而選擇嬰兒的基因特徵,例如孩子的身高、眼睛顏色、肌肉發展、個性、患癌及其他疾病的風險等。
比利時、荷蘭及法國的生物倫理學家指出這項技術有「嚴重道德爭議」,尤其是準父母能選擇與嬰兒健康無關的基因特徵。根據加拿大和英國等地的法律,因著避免孩子一出生就患有某種先天性的遺傳疾病而作出基因篩選是合法的;但若選擇非醫學性的身體特徵,便是觸犯法例。
當父母都為孩子選擇最好的東西——從奶粉品牌到學校等;又或是不管孩子願不願意,強迫他們學習不同的技能時,為何父母不可以為孩子選擇先天特質,以致他們可以贏在起跑線?例如父母希望孩子將來更有機會成為出色的籃球員,所以特別為他選擇一種基因,可以長成有如姚明般的身高。即使不做運動員,挺拔的身高還是較為出眾。而且,這樣的選擇又不會傷害其他人,又有甚麼不妥呢?
天下父母希望孩子健康地成長是無可厚非的,而望子女成龍成鳳也是可以理解;只是,為了「出產」卓越的嬰孩而選擇基因,便不可被視為只是選擇奶粉那麼簡單。大家可以想像一下,假若到了配子技術完全成熟而全球都容許時,為了加強孩子的競爭能力,又有多少父母只甘心停留在孩子的健康層面,而不為改善他們其他方面而「動腦筋」?
一般父母都希望為孩子選上最好的,只是父母對孩子所描繪的藍圖,是否一定適合孩子?筆者曾聽過一位大學教授分享,他的父母迫他習醫,無奈此位教授對醫科興趣不大,即使成功入了醫學院,最終還是放棄,轉修哲學,結果把父母氣得半死。這樣的故事並不新鮮,只是選錯科,入錯行,頂多浪費一些時間,還可以從新來過;但若是在孩子的基因上弄手腳,父母所選取的又是否必然是孩子想要的?又或者必然讓他們有出色的表現?
例如父母按自己的喜好,為孩子選擇高身材,但誰又敢保證孩子一定不會在馬術方面感到興趣,又或是極具天分?經父母選擇後,高身材反倒成為他的障礙。在各種不可知的情況之下,誰又可以說,父母為自己的孩子選擇基因特徵,一定不會「傷害」他人呢?至少,父母有可能扼殺孩子的興趣或天賦的才能。
這並不是說父母不可以為孩子安排最好的,只是在安排的同時,也要留意孩子的興趣及才能,給他們最好與決定他們的人生是兩回事。有時,孩子不能或不願配合父母的藍圖並不是他們本身的能力問題,而是他們所擁有的天賦和人生目標,並不是父母所認同或選擇的,但孩子的未來畢竟是屬於他們自己的。
《成報》 31/10/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