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愈來愈遲熟 合法賭博年齡要提高
燭光網絡 93期 (p.25)
21/11/2013
近日有報章引述英國一個由兒童心理學家Laverne Antrobus進行的研究,[1] 指出在考慮過情緒成熟程度、生理荷爾蒙、大腦神經發展等因素後,建議將成人的年齡由18歲提升至25歲,並將青春期分三個階段,分別為前青春期(12-14歲)、中青春期(15-17歲)及後青春期(18-25歲)。他強調公眾要特別關注18歲以後的人,因為他即使生理上與成人沒有任何分別,但在行為和心理上仍像孩子。
近日的新聞不乏直升機家長、大學「家長日」、家長派菲傭入學校宿舍「屈蛇」等報道,在在顯示時下不少大學生,即那些正處於「後青春期」的青少年,不論在心智、情緒、財政各方面均未能完全符合社會對一位成年人的要求。可見,一刀切將十八歲訂為成人少年的分界線,似乎有重新討論的空間。
就是外地,不同地方的成人禮也有不同年齡,有些在20歲,甚至25歲。現代社會愈來愈複雜,不同的價值觀如消費文化在衝擊我們。就賭博議題,我們認為大部份18歲青少年仍然在學,心智尚未完全成熟,若要他們過早承擔太多從賭博而來的責任和後果,未免太沉重。因此,賭博年齡理應延後至少三年至21歲。成熟其實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階段,而不是靠一個神奇的數字。
[1]〈年輕人拒長大 25歲才算成年人〉,《經濟日報》,2013年9月27日,第A4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