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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同運議程回顧2019 (LGBT Agenda, Hong Kong 2019)

21/01/2020

香港同性戀社會運動在2019年可謂「大豐收」,先有一單又一單就同性伴侶權益的官司勝訴,政府又「出口術」表示遲早會有同性婚姻,平機會主席朱敏健亦表示會著手處理不同性傾向人士的平權的歧視情況。同運又成功運用大學資源做大規模問卷調查,營造社會「非常支持」同性戀社會運動和同性婚姻的假象。

傷健者的微小聲音

林天然    |    明光社項目主任(生命教育)
13/01/2020

《逃犯條例》修訂引發的風波至今,許多人的生活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但相比社會主流關注的政治動向,許多弱勢群體的需要卻乏人問津。對此,筆者走訪了回聲谷傷健福音協會,[1] 嘗試了解傷健人士當前的困難與需要。

示威現場的性騷擾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3/01/2020

由2019年6月至12月初,香港有超過900宗示威、遊行和公眾集會,這往往成為警民衝突的觸發點,部份警員與示威人士都以不同方式侮辱對方,令彼此關係每況愈下。本文嘗試討論示威現場的性騷擾情況,以及現有歧視條例的局限。

 

性騷擾定義

保護幼童身體 從衣飾開始

熊嘉敏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3/01/2020

活潑好動的小朋友外出時四處奔跑,喜歡爬上爬下,玩得累了便張開雙腿席地而坐,完全不為意(或者不在意)自己走光;有些家長見小朋友在公園玩得滿頭大汗,索性把他們的上衣脫掉,讓他們赤裸上身;有些女孩子會把裙子當作扇子般上下撥弄,以小朋友獨特的方法來降溫;有的小朋友會故意把衣領拉低、掀起上衣,然後哈哈大笑,覺得這是有趣的舉動。

同運議程LGBT Agenda (2019年12月)

吳慧華、陳希芝    |    吳慧華(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 陳希芝(明光社項目主任〔編輯及翻譯〕)
13/01/2020

承繼自席捲全球的西方性解放浪潮,其推動性文化改革的核心意識是:任何性傾向和性別身份都是天生、正常、不可改變及道德正當的。透過一步一步滲透文化、教育和法律,它強制異見者消音,並瓦解「性別、婚姻、家庭」等倫理價值。

 

第三屆基督教性倫理峰會花絮

傅丹梅    |    明光社副總幹事
13/01/2020

在這個風雨飄搖的日子,感恩「第三屆基督教性倫理峰會」於2019年10月25至26日假恩福中心順利舉行,由第一屆開始,明光社每屆都會協辦性倫理峰會,2019年大會以「守護婚姻」為主題,邀請來自英國的大律師保羅.戴蒙德(Paul Diamond)及中國神學研究院榮休教授鄭順佳博士分享,聚會約有100人出席。

過猶不及 人仰馬翻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3/01/2020

過去半年香港面對前所未有的挑戰,由於沒有前車,進退有時難免失據,不過,無論是政府或抗爭者,若不能從錯誤中學習及反思,被某些似是而非的論述掩蓋了其他需要、甚至信念和原則,恐怕只會因失去平衡而人仰馬翻!

直播新聞的限制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3/01/2020

直播新聞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