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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問題之一些感想

蘇穎睿牧師     |    播道會窩福堂牧師
31/03/2001

一天下午我正在教會的辦公室預備講章,從Laguna Honde醫院打來的電話找我說一位患了愛滋病的病人急需找一個懂華語的牧師談談。於是我便立即駕車到Laguna Honde醫院,找到病人所住的那層病房,裏面躺著數十個病人,都是非常孱弱的愛滋病病人,整個病房都充滿著一種說不出的愁雲。

熾熱的同志運動與冰封的教會回應

31/03/2001

編者按︰從香港80年代的同性戀非刑事化個別事件的爭論,到今日同志組織有系統的平等權利運動,我們可以預見未來同志運動的發展只會更有果效及更具規模。反觀教會對同性戀問題的回應卻由80年代的同心及多方位回應,到今日的冷淡沉寂,未來情況是怎樣便要視乎您的回應。

紅十字會歧視同性戀者嗎?

31/03/2001

從醫學角度來說,現時紅十字會勸籲而不是阻止高危族群不要捐血的做法是合理的,談不上是歧視。英國、美國、澳洲、法國和加拿大等地的紅十字會都有同樣的做法。

同性戀運動的反思

楊慶球博士     |    中國神學研究院中國文化中心主任
31/03/2001
五年前當我還在加拿大牧會的時候,那時同性戀運動十分高昂,傳媒、社會人仕一面倒支持同性戀運動。雖然沉默的仍歸大多數,一般教會尤其華人教會都不贊成同性戀這種生活方式。當時加國政府為了延續人權法,要通過歧視法案(Bill C41),任何人等不可以歧視不同性取向的人,否則觸犯法律,可受刑事起訴。那次反對的人很多,從加國各地傳真到國會的抗議信使辦公室事務幾乎癱瘓,最後法案仍然通過。

反性傾向歧視法案是不寬容:論基督徒學會的四大盲點

關啟文博士     |    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助理教授
31/03/2001

就反性傾向歧視法案的問題,明光社與香港基督徒學會持相反的立場,前者反對,後者贊成。

性傾向歧視法例的反思

吳永康     |    明光社研究幹事
31/03/2001

去年十二月明光社出席一個由立法局民政事務委員會召開的性傾向歧視條例會議,與會的有一個大學教授及14個團體,包括12個支持同性戀及雙性戀的團體(以下簡稱支持團體),而當中有三個是基督教團體。

切勿遲疑 讓他們聽到您們的呼聲

31/03/2001

編者按︰去年十二月立法會就性傾向歧視問題召開會議,會後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決定成立一個四人「研究性傾向歧視問題小組委員會」跟進性傾向歧視問題。以下是該委員會的名單,當中除了蔡素玉議員外,其他三名委員會都在去年立法會選舉前向同志組織表態支持同性戀者。而何秀蘭、劉慧卿及陳偉業議員更在去年立法會選舉前被香港同志聯席會議選為「推介候選人」,其餘兩位「推介候選人」為陳婉嫻及劉千石。

從公共及個人衛生角度看娼妓問題

許明媚    |    中文大學微生物學系助理教授
31/01/2001

編者按︰嫖妓和濫交一樣,都是高危的性行為。而兩個人在親密接觸中,安全套並不能百分百保護當事人免受性病的感染。究竟從性行為中傳染的疾病有多少種類呢?我們邀請了中文大學微生物學系助理教授許明媚為我們作出介紹。

雜誌論壇 烹屍案的雜誌報導與閱讀

吳永康     |    明光社研究幹事
31/01/2001

去年「烹屍案」結審後,我相信讀者們都必定在報章、娛樂雜誌、電視新聞、娛樂節目或各式各樣的網站上看到有關的報導。若果把這些報導全部變成一式樣的純文字格式,把所有圖片抽走,並要讀者去分辨那些是報紙上的新聞報導,那些是娛樂花邊新聞。您有沒有信心能準確作出分辨呢?

反對娼妓合法化不等如歧視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31/01/2001

近年社會有很多奇怪趨向,首先,反對一樣行為就等如歧視,於是反對娼妓合法化就被描述為歧視性工作者!其次,一些大眾本來不認同的行為,經過包裝之後便會變成無傷大雅,於是在日本,學生賣淫可喚作「援助交際」!在香港,專門販賣色情資訊的報章副刊可美其名為風月版!此外,雖然娼妓問題日益嚴重,但更令人憂慮的是,近年很多問題只要難於禁絕便有人要求將之合法化,若按此邏輯,大麻、搖頭丸、翻版碟合法化是否應該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