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分手仍是孩子的父母

文麗兒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08/02/2017

不可以惡報惡。大家以為美的事,要努力去作。可能的話,總要盡你們的所能與人和睦。《聖經新譯本》〈羅12﹕17-18〉

 

文﹕文麗兒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寧教人打仔,莫教人……

── 生命倫理錦囊 第27期
陳永浩、吳慧華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義務)、高級研究員
27/09/2016

在中國傳統社會裡,婚姻不單是人生大事,更是社會制度的根本。結婚不單是兩個家族的事,更有權衡利益、連結關係及傳宗接代等功能。在三綱五常等禮儀、制度和道德規範下,婚姻大事必須有「父母之命」。

離異父母的共同責任

傅丹梅
明光社副總幹事
03/05/2016

婚姻和家庭是人類社會重要的基石,家人關係亦是人類最親密的關係,很多需要都能在當中得到滿足。但近年,社會出現很大的轉變,遲婚、不婚、離婚、再婚的現象變得非常普遍,根據政府統計處《香港人口趨勢1981-2011》資料顯示,2011年,男性及女性的離婚/分居人口所佔的比例分別是3.2%及5.5%。

婚姻制度連根拔起

歐陽家和
明光社項目主任
17/09/2015

婚姻,在不同時間及不同文化中,以不同的方式呈現。婚姻雖然看似社會上一個很穩定和基本的制度,但實際上內裡的定義和細節是會隨時代而改變。婚姻與生育、家庭、教養孩子、建構男女性別角色、性生活等的關係,並不是如想像般必定包括所有。

放下假面 愛上真實的自己

吳慧華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27/08/2015

多年前,黃子華曾在一場棟篤笑中戲謔:「甚麼是化妝?化妝就是你卸了妝,我還認得你就是化妝;但你卸了妝,我不認得你,那叫做喬裝。」他接著又說之後大家會在家中發現「陌生人」。大家或許想不到,這個經典的笑話竟會在現實發生,原來真的有喬裝高手,讓枕邊人認不出自己來。

香港法律如何保障兒童權利

傅丹梅
明光社副總幹事
15/07/2015

聯合國於1989年11月20日通過《兒童權利公約》(《公約》),其目的是為全面保障兒童生存的權利、受保護的權利及發展的權利等。1994年9月7日,當時的英國殖民地政府將《公約》伸延至香港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則於1992年3月2日追認《公約》,並於1997年6月10日再次確認。

社會上支持同性婚姻的常見問題

回應同性緍姻Q&A

( 摘錄自《愛‧牧‧同行 ─── 基督徒如何回應同運教材》p.67-72 )

社會上支持同性婚姻的常見問題 (內容下載明光社

一個人的婚禮

吳慧華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 高級研究員
19/03/2015

請不要灰心,你也會有人妒忌,你仰望到太高,貶低的只有自己,别蕩失太早,旅遊有太多勝地,你記住你髮膚會與你慶祝鑽禧,啦啦啦慰藉自己,開心的東西要專心記起,啦啦啦愛護自己,是地上拾到的真理…… 
——王菲  《給自己的情書》

再思婚姻意義 拆解事實婚姻

明光社資料室
24/10/2014

可以告訴我,我有不認同的自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