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機會

逆向歧視 逼害異己 餅店硬食百萬訟費

促請平機會維護良心自由

 維護良心自由大聯盟 聲明稿

逆向歧視 逼害異己 餅店硬食百萬訟費
促請平機會維護良心自由

代價沉重的平反

性傾向歧視法會侵害良心自由,歐美各國多年來已有不少案例,英、美最高法院近日終於為受屈者作出遲來的平反。[i]有鑑於此,「維護良心自由大聯盟」特意向平機會請願,送上「公道自在良心」蛋糕,促請平機會研究相關案例,正視一旦訂立性傾向歧視法的弊端。我們強烈要求平機會在主張保障同性戀者權益之外,必須同時竭力展示決心,維護香港人的普世人權:言論自由、宗教自由和良心自由。

平機會會幫助推動粵語嗎?

明光社
01/02/2018

浸大普通話畢業要求風波弄得滿城風雨。本社員工有不少為浸大出身,對此事意見紛紜。對於本文普通話畢業要求的存廢、學生態度和校方處理等問題,坊間已有豐富討論,故本文希望討論另一極為重要,但無人問津的問題:語言與歧視政策問題。

 

普通話畢業要求是歧視,但沒有法例處理

關注平機會對分權原則的損害及誤導公眾

敬啟者:

 

關注平機會對分權原則的損害及誤導公眾

 

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聯同七十五間機構於3月9日發表聲明,敦促政府盡快新增一項反性傾向歧視條例(註一)。平機會此舉僭越了其職能,嚴重損害了極為重要的分權原則。

 

眾所週知,分權原則要求執法機關與立法程序保持實質距離,因為一旦執法機關干涉立法程序,執法機關的權力將會無限擴張,令權力分配失衡。因此,本地的執法機關如警署和廉政公署均要保持政治中立,對立法事宜保持緘默。本地法制特殊,現有的四條《歧視條例》不由警隊執法,而由平機會負責接受投訴、調查和起訴;故平機會實質上是一個執法機關。鑒於現行《歧視條例》中有兩項涉及言論自由的限制,平機會更是一權力極大的執法機關。它擁有連本地警隊都不具有的,對個別人士的個別言論提出起訴的權力(註二)。

 

再思平機會的正業

張思晉
明光社項目主任(社關行動)
06/05/2016

平機會作為法定獨立機構,公眾自然對其有一定期望,希望它能真正為社會消除歧視而出力,為社會大眾帶來真正平等機會,可惜前主席周一嶽在任時不務正業,一意孤行支持同運,甚至在離任前後亦對新主席指指點點。而新主席陳章明甫上任即受一些負面新聞困擾,平機會未來如何持平地履行分內的職責,相信將面對前所未有的挑戰。

歧視與合理差別對待

張勇傑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 (性教育)
21/04/2016

性別歧視條例自1995年通過至今已超過20年,男女平等的觀念已植根市民心中,過往社會男女不平等的情況已大大改善。相信沒有人會公然認同性別歧視,但在條例的實際操作上卻出現爭議,問題在於大家對歧視的理解存在分歧。

周一嶽亂搬龍門硬推同性婚姻

明光社
02/04/2016

平機會剛發表的《歧視條例檢討》公眾諮詢報告扭曲民意,先將超過十萬人的聯署,視作一個「機構意見」計算,又將原本諮詢文件中的事實婚姻,偷換成強逼市民承認未經諮詢的同居猶如婚姻的關係和同性婚姻,立法給予相關人士擁有現時婚姻條例下的已婚人士同等的福利及保障,更將之列為「優先處理項目」。

香港同運議程回顧2015 (LGBT Agenda, Hong Kong 2015)

明光社資料室
23/02/2016
昔日香港同運議程回顧:

平機會「立法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歧視的研究」報告│公眾電話調查部份之分析

招雋寧
明光社項目主任
02/02/2016
一)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