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索引標籤
禁止同性在公眾地方肛交 = 性傾向歧視?
終審法院於2007年7月20日裁定,禁止同性在非私下場合肛交的法例,帶有性傾向歧視成分,是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的。事件是一對分別30歲及19歲的男子於荃灣汀九橋於私家車內進行肛交,及後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18F條,他們被控在非私下的場合作出肛交行為。惟裁判法院以案件違憲為理由,撤銷控罪,律政司後來向終審法院上訴。
我有多少個爸媽?誰又是我的爸媽?
「兩個爸爸」、「兩個媽媽」的家庭在已通過同性婚姻法或同性家庭領養法等相關法例的國家,雖然不是十分普遍,但也絕不罕見。但最近我們卻接連的聽到有「三個爸媽」的家庭出現,究竟這是一個甚麼「家庭」?「家庭」在社會扮演著甚麼角色?它的定義有需要改寫嗎?
美的生命、活的倫理
這是一個現實的年代,人們越來越重視即時的回報,一年也太久,只爭朝夕!對於生命,我們追求的是眼前的快樂,個人的滿足,性毋須留待婚姻,更毋須等待成熟,性與愛、與婚姻和家庭的分家,為生命帶來很多的衝擊,倫理價值對很多人來說是包袱、是落伍的代名詞。
風雨同路見真心
前言:
五月的中大學生報事件,由於坊間出現很多關於明光社的謠言,於是接受了《壹週刊》的訪問,希望澄清一些誤會,卻成為我在明光社近八年來面對最敵意的訪問,對今時今日的所謂記者的操守嘆為觀止!不過,今期《燭光網絡》選擇自己訪問自己,不是因為怕了記者,而是因為我仍然十分懷念當記者的日子。
挑戰倫理? 倫理挑戰!
身處風氣和潮流轉變極快的社會之中,信徒的生命倫理觀或多或少會受到身邊環境的影響。教會除了教導聖經真理外,還會要求會眾將所學的道理融合於生活裡,教牧在教導上究竟遇到了什麼困難?基督教倫理觀如何能在信徒群體中得以鞏固?如何在社會更加體現這倫理觀?我們分別訪問了何志滌牧師、羅錫為牧師和李耀全牧師,分享他們在教會牧養信徒,處理有關生命倫理問題的經驗。
貧窮不是永遠
說到香港基層人士的倫理道德價值觀,三位服事本地基層人士多年的基督徒,不約而同嘆謂,他們關注的只有一字──「錢」。這並非說基層人士都貪財成性,事實上,在拜金主義極重的香港地,很多人都會為眼前的財寶而動容,只是基層人士在極其欠缺之下,因貧窮而失去的,以及所受的影響,很多時也不足為外人道。
生命與倫理價值觀何其重要
得知明光社預備籌募經費,成立「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及購置辦公室,感到是一件十分艱巨的事。其中的挑戰不單是經費的問題,更是在這個自由主義澎湃的年代,要開誠布公地探討生命與倫理的課題,多會成為眾矢之的,在行動中會舉步維艱,障礙重重。然而,我仍然贊成不應因而退縮,反當緊握著今天神給與明光社的機會與位份,以智慧及熱誠,推展這方面的研究及培育的工作,衝向浪潮,保護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