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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着主打那美好的仗
我在去年5月26日加入香港性文化學會工作,隨著學會的發展,工作時間續步增加,至本年2月轉為全時間幹事。心裡盡是感恩!這大半年的工作,讓我看到不少有生命見證的基督徒拼死為主作工,尤其學會主席及執委們的俠骨柔腸、裏外合一的事奉心態更令人敬服。
《衝上雲霄》的性教育
曾經有調查這麼說,青少年的性知識是從哪裡學回來的呢?書本?不,答案是朋友。再深究下去,朋友的性知識又是從何而來?答案不出所料,是從傳媒(雜誌、4仔光碟等等)學回來的。
人權問題書中尋
人權的問題異常複雜,但對現代社會又非常重要。從基督徒而言,對「人權」的論述有時又愛又恨。面對極權政府侵害公民人權的暴行時,基督徒也會祭起人權的大旗,提出譴責,我就曾多次在新華社前靜坐。然而當我們看到一些極端自由主義者和泛人權論者以人權的名義把傷風敗德之事美化和合理化,心中也不禁歎息。
賭波合法化後感
賭波合法化後,賭風蔓延,對社會的衝擊日漸擴大。究竟現時賭博問題對學生、青少年,甚至社會各階層人士有何影響?作為教師、社工和牧者又如何回應?今期《燭光網絡》,我們特別訪問了幾位「有心人」,談談他們的看法。
M:Michael 黃:黃克廉老師 葉:葉翁慧梅姑娘 蕭:蕭如發牧師
誰為人權定界限?
很多時當與人討論人權的觀念及內容的時候都會發現不少困難,尤其當人履行某一些人權的時候卻有可能是侵犯另一些人的某些權利,而不同的權利當中有些是不可並存的。隨著近年人權意識不斷膨漲,「剝奪xx的權利」、「對xx造成歧視」等口號充斥整個社會,正如法律哲學家Dworkin所言,人權成為了一張皇牌(trumps),因它可以被視為凌駕於集體利益之上,而又合理化其行動及利益訴求。
人權的限制與性權的迷思
性革命提倡一種極端的人權觀:個人人權神聖不可侵犯,只要雙方同意,又不傷害他人,做甚麼都沒有關係。這又衍生了泛性權觀(以下簡稱性權):社會不單不應立法禁制任何一種性行為,更應主動消除性傾向歧視。性道德是壓制人的權力工具,所有性傾向(同性戀、雙性戀、獸交、孌童、SM、亂倫、變性、易服等)都應全盤接受和受到法律保障。
「人權」不是任填銀碼的支票
打開報章,每天幾乎都有不同的人士,在不同的地方,以不同的方法,提出不同的訴求,但理由卻往往不約而同,就是基於「人權」!彷彿任何群體(無論是否弱勢),只要他們認定了某些訴求是他們的基本權利,而其他人無論基於任何原因(例如倫理道德、社會制度、宗教信仰或醫療健康等)未必認同,便是侵犯了他們的「人權」!是「歧視」的行為!下文嘗試和大家舉幾個常見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