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性別

重拾性別、身體、男女的尊貴 基督教性倫理峰會2021

傅丹梅、歐陽家和、熊嘉敏
傅丹梅(明光社副總幹事) || 歐陽家和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 熊嘉敏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5/11/2021

第四屆「基督教性倫理峰會」已於2021年10月29至30日假恩福中心舉行,除了現場出席聚會,亦可透過網上形式參與,今年共有超過450位朋友參與峰會。

身體神學與男女兩性

性別主觀化 毀共善框架

文麗兒、吳慧華
文麗兒 (明光社前項目主任)、吳慧華(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17/11/2015

性別議題在全球引發熾熱的討論,逐漸被解構的性別概念引申出無數問題,在同志運動議程中,性別主觀化取消了性別身份的客觀標準,即不再以生理性別為準則,取而代之的是以主觀、任意的心理性別為依據。我們且看這些推動性別主觀化的同志運動議程如何影響著全球的發展。

你願意孩子接受性別多元的教育嗎?

吳慧華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 高級研究員
29/01/2015

筆者相信,香港很多父母都會教導孩子認識他們的性別,以及做一些合乎他們性別的事情。即使很多父母打破了傳統的性別定型,接受男孩子可以玩「煮飯仔」,穿粉紅色衣物;又或是女孩子可以踢足球、砌模型,但家中的小男孩問其父母,可否如妹妹一樣留長髮穿裙子,父母的反應一般都會說「不」。

明光社17週年研討會 性「別」混亂

張勇傑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7/07/2014

自變性人W婚姻權一案起,本港始熱烈討論性別議題。過往社會對性別的理解是簡單易明的,以生理性別(Sex)為界定的準則來區分男與女。

明光社十六週年研討會 ── 變性人的法理情

舉辦日期: 
22/06/2013

明光社、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恩福堂合辦

終審法院判變性人W可以結婚。判辭中提到將婚姻中的女性定義由出生時的生理性別,擴闊至心理性別及社會性別,亦將婚姻法所指的女性囊括完成變性手術後的變性人,表示婚姻法上應一致承認變性人新的性別身份。雖然判辭強調香港婚姻法仍然是一男一女的結合,但亦對香港婚姻法有新的詮釋,我們不能忽視判決所帶來的文化上的移風易俗和一些連鎖問題,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