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防逆向歧視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因應終審法院的裁決,政府向立法會提交《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建議透過立法方式讓在海外註冊的同性伴侶,可以在新設立的機制下登記,在法律框架內承認其同性伴侶關係。終審法院過去多年以來的裁決自相矛盾,一方面強調香港並沒有憲制責任承認同性婚姻,以及海外註冊的同性婚姻,但法院卻一步一步將一些原本只屬於香港現行婚姻制度下有關異性配偶的權利和福利,包括合併報稅、公務員配偶福利、以配偶身份申請公屋、居屋和享有《無遺囑者遺產條例》保障等,給予在海外註冊而香港並不承認的同性伴侶關係,政府在沒有廣泛諮詢之下,貿然提出了的登記制度,在立法會引起很大的迴響,多個主要政黨和不少議員都反對,通過機會很微,但我們期望政府不會不了了之。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香港社署數據顯示,2024年兒童性侵案達522宗,較10年前上升83%,佔整體虐兒案34.7%。受害者中,12-14歲女童佔228人,男童24人;更有9名5歲以下的受害幼童,最小僅0-2歲。施暴者背景呈現兩大警號,33.4%為同學/朋友/熟人,比較2014年佔26.3%,反映「熟人作案」風險上升;而16歲以下未成年施暴者10年增幅近10倍。
2025年3月29日是明光社的開放日,當日的活動分為五個時段舉行,由本社董事和總幹事分享我們關注的各項議題和介紹我們的工作,全日約有100人次出席活動。
子女嚷著要手機,父母怎麼辦?
在送走2024,迎接2025的時候,趁著有廉價機票,匆匆到大阪走了一轉,逗留一個星期,和太太走在街頭的時候,太太忽然有所感嘆,人生實在有太多事未能預料,因著兒子在日本求學,這幾年我們所有旅遊的目的地只有一個,就是日本,若果有一天兒子在日本找到工作、結婚生兒育女的話,說不定日本就會成為我們將來經常居住的地方。就好像我教會有對夫婦的兒子在東京工作,兩夫婦就經常往東京小住,有朋友的子女住在新加坡和加拿大等,那些地方就成為他們經常不辭勞苦飛往的國家,很明顯,你的兒女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而兒女選擇在哪個國家求學、工作、甚至移民,有時亦不是父母可以預見的。在十年前、或者只是幾年之前,我們根本沒有預計過今日會常常流連在大阪的街頭巷尾。
明光社在2024年7月26日舉辦的網上講座主題為「性教育沒有想像中那麼難——前線性教育工作者經驗分享」,當晚由香港性文化學會事工總監鄭安然先生(安然)、筆者、本社的項目主任(性教育)熊嘉敏女士(Carmen)、項目主任(流行文化)呂英華先生(Joseph
明光社剛過了25週年,在這些歲月中,有許多人與本社同行。2024年2月3日是本社第12次的賣旗日,在這經濟不穩定的環境底下,今次終於可以有較優先次序揀選賣旗日子(每次需要先抽籤決定揀選次序,再按次序選日子,在我記憶中這次是歷來抽得最前的一次)。
謊言說一百次便會愈來愈多人信以為真,這是一些同運團體一直以來慣用的手法。例如說同性戀是天生及不能改變的,其實現時並沒有任何公認的研究和調查能證明同性戀是天生的,反而有不少臨床的個案指出同性戀傾向的形成與一些後天成長經歷有關,雖然有些人先天的氣質有較大的機會發展為同性性傾向,但並非必然的。正確的說法應是同性戀傾向是情不自禁的,並非當事人刻意的選擇而是不能自控,因此他們很容易就以為這是與生俱來的。至於同性戀的傾向要改變並不容易,但不等如完全不能改變,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一些性解放團體的雙重標準,在爭取性別是可以隨時按照個人的內心而改變時,就強調自我聲稱便可以改變性別是當事人的權利,但當有人想改變性傾向時,卻強調改變有害無益,需要制止他們尋求協助的荒謬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