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版 (燭光網絡 81期)

關心社會,其實不難 ── 明光社「社關訓練課程」

燭光網絡 81期 (p.3)
20/11/2011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要成為關心社會的教會,就先要明白今日社會的各種現象,以致教會能在社會中,不止持守真理,也能將信仰踐行。從前年開始,明光社與不同的教會合辦「社關課程」,先後與港島東區、南區、青衣、大埔等地區的教會合作。在今年秋季,明光社與牛頭角區的一間教會合辦了新一次的「社關課程」,與信徒分享:關心社會,其實不難!

除了傳耶穌,福音的意義在……

 或許有人以為,教會最重要的就是傳福音,若不是與福音事工有關的,教會大可不理!這話將「福音」的本質誤解,更使教會進入了危險的境地。「福音」從來不止是那四本「福音書」,也不止是我們所傳講有關耶穌基督救贖的好消息。「福音」這字本身就是解作「大好的訊息」的意思(或是指傳好消息所得的報酬)。[1]在這「有福之音」的意思上,如教會能關心社會,改變社會,為居民帶來好消息,算不算是福音?相反地說,教會座落在社區中,難道真的可以「獨善其身」嗎?難道信眾不會受到社會風氣的影響?聖經教導我們:雖然我們不屬世界,但仍是「入世」地在社會中。若我們不留心現時社會的發展,教會便容易與時代脫節。

抗爭有時 不抗爭有時

燭光網絡 81期 (p.5)
20/11/2011

傳道書3章1-8節中提到:「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務都有定時,生有時、死有時……拋擲石頭有時、堆聚石頭有時……爭戰有時、和好有時。」對於我們怎樣看現時的社會抗爭也許是一個很好的提醒。問題不是應否抗爭,而是甚麼時候應該抗爭,甚麼時候應該和好。

現時香港教會內外最大的問題是各走極端,一些弟兄姊妹對任何形式的社會抗爭都抱保留態度,恍惚抗爭一定就是違反聖經的教導,對很多不公義的問題噤若寒蟬,連一些和平抗爭亦敬而遠之。另一邊廂卻假設了政府、教會或所有建制都是不公義的,是抗爭的對象,由於對方腐敗,因此,所有激烈的抗爭都是出於義怒,是好像耶穌潔淨聖殿一樣合理的。這些非黑即白的心態,將本來十分複雜的社會問題簡單化,亦將所有回應機械化。

也許是時候大家要多做點功課,走出教會四面牆,多點了解社會實況,抱一個較開放的態度,毋須反對一切形式的抗爭,亦毋須事事以激烈的行動去抗爭,而是「一單還一單」,抗爭有時,不抗爭有時。

香港會再陷暴動危機?

燭光網絡 81期 (p.6)
20/11/2011

近年,香港社會充斥著強烈的對立情緒,那怕是外傭居港權官司、港珠澳大橋環評案,抑或是一些原先看似沒有太大根本分歧的議題,社會一下子都好像失去了任何共識,以致磨擦不斷增加。事實上,現在不單是基層市民,就連中產、專業人士都感到前路灰暗,大家也似乎看不到出路,加上近年社會傾向接受一些不太傳統的抗爭手法,即使是肢體推撞、拋擲物件等行徑,也有相當的支持者,如此走下去,香港會再陷暴動危機嗎?

要探討現時本港的社會矛盾,必先從其經濟及政治的歷史脈絡去看。先談經濟方面,打從80年代開始,隨著中國內地改革開放,不少勞工密集或輕工業也逐漸遷離香港轉往內地投資設廠。不過,由於當年還有其他發展興旺的行業,例如是轉口貿易、貨運業等,可以吸納多餘的勞動力,故此香港尚算繁榮安定。
 
可是,踏入90年代,因著全球化的影響,香港作為轉口港的角色逐漸式微,而本土產業又無法跟隨時代的步伐轉型,令市民的收入和工作機會也減少了。在生活環境未能改善,加上房地產泡沬導致財富分配不均的情況下,社會內部矛盾愈趨激烈。

歷史上三個參與社會抗爭的基督徒

燭光網絡 81期 (p.8)
20/11/2011

三個基督徒身處不同的時空,面對不同的惡勢力,抗爭手法亦不相同:有和平理性爭取;有武力改革;也有暗地起義。其實抗爭手法是否一樣並不重要,畢竟時空不同,處境亦不同。重要的是,當事人是否忠心、真誠面對自己及神,堅持正義的事情。

威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1759年8月24日– 1833年7月29日)

威伯福斯一生都是以議員的身份,按法律的正常程序,在議會上多次提交法案,鋪陳多年來搜集的事實,展開理性的辯論,藉此對抗當時社會不公義的事情——販賣奴隸。這一位英國政治家自大學時期起,便考慮投身政治,未做議員之前,經常觀看下議院辯論。他當選為赫爾的國會議員時只得21歲,還是一名學生。由於他不必為選舉費用煩惱,可以成為一個獨立無黨派的議員,因而可只憑良知支持當時 Tory 或Whig其中一黨,他們在那一項措施有成績,威伯福斯便投票給那一黨。

基督徒與遊行示威

燭光網絡 81期 (p.10)
20/11/2011

基督徒面對社會民生問題,主要是作出捐獻的行動,包括捐款到慈善機構、捐食物到食物銀行等。惟一旦社會民生問題涉及政治決策,大部份基督徒就拿出免責聲明:我們主張「政教分離」。教會亦如是,在需要她們更進一步地參與社會事務時,很多教會也會因著種種原因而推辭,希望盡量「明哲保身」。
 
主後四世紀羅馬帝國的君士坦丁將基督教列為國教後,教會就與權貴一同欺壓人民,不再活出上帝群體的樣式,反而成了政治團體。後世基督徒汲取教訓,因此把政府與教會極端地分離,以平衡當時極端的合一。然而,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胡志偉牧師也多次在不同場合中,向信徒說明:「政教分離是指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即教會體制與政權分離,而非基督教(Christianity)和政治(Politics)分離。」基於政治決策必然涉及社會民生,因此,基督徒需要透過建制內外等不同的渠道表達意見。
 
事實上,香港近年示威文化的改變,加上傳媒喜愛放大衝突場面,令到很多基督徒對社會行動感到反感。然而有不少基督徒,其實仍然在社會行動中堅持以和平手法、理性分析、以動憐憫和愛公義的心為社會的不公義發聲……
 
 
[稿一]牧者也示威

如何牧養通識新一代的信徒?

燭光網絡 81期 (p.12)
20/11/2011

在社會大氣候的氛圍下,加上通識教育的洗禮,近年年青一代因應社關議題所表達的聲音愈來愈多,抗爭手法也愈來愈趨向突破傳統,這無形中令他們和上一代產生了鴻溝,甚至形成緊張的關係,而這情況亦同樣在教會發生。作為牧者或教會領袖,該如何牧養這班熱血的年青信徒?又如何引領其他弟兄姊妹互相學習和交流呢?

基督教宣道會北角堂社關事工科科主任陳劍雲牧師表示,他個人鼓勵信徒就社會議題多作理性討論,不同立場取向的人,要以願意聆聽的心,多溝通和接觸,過程中一起思考基督徒的身份和使命,著重彼此的團契,才有可能策劃相應的社關行動。
 
陳牧師透露,為此該堂會的社關部會盡可能就著社會議題舉辦講座、主日學課程或讀書小組。例如去年高鐵事件中,發現不少大專和職青熱心關注當中涉及社會核心價值與公義的問題,社關部就舉辦了一個討論不同社會議題的課程,而在明年初,則計劃在青成年的主日學中舉辦「政治中的聖經」課程。他說:「我們希望當中可以有對話,透過反思聖經中與政治相關的信息,一起去討論現今社會議題的信仰基礎。」
 

社會抗爭的神學理念── 一些根本的反思

燭光網絡 81期 (p.14)
20/11/2011

基督教要談社會抗爭,必須弄清楚三個互相關聯的問題:要抗爭的是甚麼?抗爭想要達到甚麼目的?抗爭應該採取怎麼樣的手段?這三個問題之外,我們還要思考:教會這個信仰群體究竟是怎樣生活的?意思是,教會這個信仰群體的日常生活是怎樣的?她這種生活跟社會抗爭有著怎樣的關係?她這種生活怎樣決定她參與社會抗爭的方式?

事實上,本文開首提及的三個關乎社會抗爭的問題,筆者以為必須在其後接續提問的幾個關乎教會生活的問題底下來思考。這樣的思考方式意味著神學理念不能只是抽空地談論。如果所談的神學理念根本不是教會這個信仰群體平時活現出來的,那麼要不是這個神學理念是空講,就是教會不成教會,或至少沒有竭力活出教會之所是。
 
如果從聖經的角度來看,我們會發現從來沒有任何的信仰教導,無論是耶和華賜給以色列人的誡命與律法,又或是耶穌對門徒的指引,是可以毫不理會以色列人這個上帝子民的群體或是教會這個門徒群體的踐行。這也就是說,他們被要求具體地在他們各個別的群體內部的處境中,活現上帝對他們的教導和指引。這也是為甚麼我們不可以把聖經的故事,約化至若干條普遍而抽象的道德或倫理規條。

由反爽到消費力量醒覺

燭光網絡 81期 (p.16)
20/11/2011

免費報章《爽報》在9月面世,由於有關報業集團過往在香港和台灣的辦報作風皆以渲染色情暴力為賣點,因此,我們一直密切注視其出版。果然,該報在創刊當日便「無性不歡」,在新聞、副刊、小說、漫畫、天氣以至通勝皆以露骨的色情及性感女郎作賣點,於是我們即日便發出公開譴責,之後聯同一些家長、教育和宗教團體採取一連串行動,包括召開記者會、到報社抗議和街頭簽名,呼籲《爽報》立即停止渲染色情暴力。

其實,有關報業集團渲染色情暴力由來已久,過往亦因觸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而被罰款超過百次,但由於每次罰款微不足道,甚至低於一頁廣告的收入,對於這種只要老闆、總編不用坐牢便不介意經常犯法,將罰款當作成本的出版集團來說,單單是道德譴責是沒有用的,要令有關報刊減少色情的內容,從經濟角度出發,針對其分發途徑及收入來源施以實質的壓力幾乎是唯一的考慮。

爭議重重的2011基督教選委選舉

燭光網絡 81期 (p.18)
20/11/2011

基督徒可以選特首?原來我們除了享有一般公民權利可選出立法會議員外,還可以用「基督徒」身份選出基督教界別的選委去選特首以及人大代表!在2012年特首選舉中,選委會委員擴充至1,200名,其中基督教界別選委亦由以往的7席增加至10席,並由42位候選人角逐席位。

基督教選委選舉,早在1998年開始。而在上屆2006年的選舉中,則出現了很多「怪」現象,包括高調支持民主理念的候選人全軍盡墨;投票人數偏低;[1]有個別候選人的得票以倍數拋離其他的當選者;個別堂會的當選者雖然中選,但其知名度卻是較低,很可能是個別堂會動員投票的結果;也有原先在選舉中組成「捆綁式群組」拉票的,最後卻被剔出名單外,差點不能當選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