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反爽到消費力量醒覺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0/11/2011

免費報章《爽報》在9月面世,由於有關報業集團過往在香港和台灣的辦報作風皆以渲染色情暴力為賣點,因此,我們一直密切注視其出版。果然,該報在創刊當日便「無性不歡」,在新聞、副刊、小說、漫畫、天氣以至通勝皆以露骨的色情及性感女郎作賣點,於是我們即日便發出公開譴責,之後聯同一些家長、教育和宗教團體採取一連串行動,包括召開記者會、到報社抗議和街頭簽名,呼籲《爽報》立即停止渲染色情暴力。

其實,有關報業集團渲染色情暴力由來已久,過往亦因觸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而被罰款超過百次,但由於每次罰款微不足道,甚至低於一頁廣告的收入,對於這種只要老闆、總編不用坐牢便不介意經常犯法,將罰款當作成本的出版集團來說,單單是道德譴責是沒有用的,要令有關報刊減少色情的內容,從經濟角度出發,針對其分發途徑及收入來源施以實質的壓力幾乎是唯一的考慮。

打擊廣告及分銷途徑

免費報章的唯一收入來源是廣告,於是,我們鍥而不捨地去信一些曾在該報刊登廣告的客戶,提醒他們該報已多次被評為不雅,並已有百多個團體和一千多個個人聯署譴責,希望他們為了企業形象和社會責任,立即抽起有關廣告。只要企業感受到社會上有龐大的反對聲音,而市場上的選擇多的是,實在沒必要堅持在被家長、教師和不少團體批評的報刊刊登廣告。令人鼓舞的是有曾多日在該報刊登好幾頁廣告的大型連鎖店終於向我們回信,表示願意停止在該報刊登廣告。而過去兩個月該報的整體廣告量不多,若杯葛的情況持續,有關報章愈印得多,只會虧蝕更多。

另一個影響免費報章收入來源的方法是打擊它的分銷途徑和增加其分銷成本,為免每天一早出門的中小學生在其大廈地下大堂、屋苑範圍或學校附近取得充滿色情內容的免費報刊,我們不斷向一些大型屋苑發信,要求立即停止派發曾被列為不雅物品的報刊,以保障心智未成熟的青少年。結果房委會、房協、太古城、美孚新村及嘉湖山莊等皆表示不會在屋苑內派發《爽報》。

《爽報》總編約見聽意見

有關行動終於取得一定的成果,在10月中,《爽報》的內容已有所收歛,灑少了一些鹽花,而其總編輯張劍虹亦主動約見我們,於是我們聯同其他家長及教育團體代表與他們會面,對方表示會盡量考慮各方意見,亦已在內容作出調整,但並沒有作出任何刪除所有色情內容的實質承諾。會面之後,《爽報》亦像打遊擊那樣,不時會出現一些頗為暴露的照片,很明顯,它在風格上並未作出根本性的改變,只是為了暫避風頭而略作收歛,若關注團體以為大功告成而掉以輕心,恐怕它不久又會捲土重來。

另一方面,《爽報》亦在同一時間發出措辭強硬的聲明,表示會對一些滋擾其廣告客戶的人士採取法律行動,當然,在會面的時候,他們表示心目中已猜到那些人會上門或懂得直接致電負責處理廣告事宜的負責人,他們會「做嘢」。而我們亦清楚表明,在公民社會,透過發信呼籲一些廣告客戶不要支持某些違反公眾利益的行為是十分正常的,如環保團體、反對吃魚翅或穿皮草的團體便經常發出類似呼籲。我們亦不認為發信及以電話跟進對方是否收到信是滋擾行為。因此,只要我們發現《爽報》繼續有一些出位的色情暴力內容,會繼續發信予其廣告客戶。而呼籲學校禁止學生攜帶、屋苑不要派發的聯署仍然會繼續留在我們的網頁,直至我們有理由相信《爽報》已作出方針和風格上的實質改變。

繼續監察不掉以輕心

其實,對於一些財雄勢大的傳媒集團,一些反對聲音可能早已計算在內,亦不介意短暫的虧蝕,反對行動若不能持之以恆,當它捱過了艱難期之後,甚至會變本加厲,而市民大眾由於習以為常,漸漸亦會對免費報章的色情、暴力和賭博資訊抱更開放接納的態度,而其他免費報章為了爭奪讀者和廣告,在劣幣驅逐良幣的情況下,會徹底改變免費報章本來不以色情暴力作招徠的生態環境。

從今次反對免費色情報章的經驗,大家可以清楚看到,這是一場消費力量醒覺的運動,大家必須對症下藥。

明光社回應《爽報》事件簿

日期

事項

2011年9月19日

《爽報》創刊,當中的小說、漫畫、通勝等,皆含有色情或意淫的內容及圖片,令人反感。明光社發出譴責聲明,並鼓勵團體聯署抗議。

9月22日

聯同多個教育界、社工界、家長組織以及關注青少年成長團體舉行「色情不爽 拒絕淫報 救救孩子」記者招待會,譴責《爽報》荼毒青少年,吸引多間傳媒報道。記者會後,正式發信予全港大型屋苑的行動,呼籲停止或切勿派發《爽報》。

9月23日

開始於網頁呼籲個人網上聯署,並展開發信予在《爽報》刊登廣告的大商戶,呼籲他們以企業形象及社會責任為重,勿在青少年容易接觸卻渲染色情暴力的《爽報》刊登廣告。

9月24日

淫褻物品審裁處陸續對《爽報》內容進行評級,截至10月底已有20項不雅評級記錄,其中7項為正式評級。

9月28日

聯同多個家長組織以及關注青少年成長團體前往壹傳媒廠房進行抗議。

9月尾開始

收到多個商戶回覆,表示暫停或考慮不會於《爽報》刋登廣告。房協和多個屋苑亦表示不會派發《爽報》。

10月24日

《爽報》分別在《蘋果日報》及《爽報》刊登「嚴正聲明」,聲稱廣告客戶反映多次收到個別團體信件及電話滋擾,對其損失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向法庭申請向有關團體發出禁制令。

10月25日

《爽報》再以代表律師Cheung & Choy名義發出嚴正聲明,聲稱對惡意中傷表示遺憾,並對箝制言論自由之舉深感不齒,又就有關行為導致之任何損失,該報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向法院申請禁制令。

10月26日

《爽報》總編輯張劍虹及總經理鄭進業於明光社與多個關注《爽報》的團體會面,各方表達了對《爽報》的不滿及建議,張劍虹表示會盡量考慮各方意見,亦已作出調整,但並沒有作出任何刪除所有色情內容的實質承諾。。

10月27日

《爽報》於該報的「門常開」專欄刊登與明光社等團體會面的消息,並表示歡迎與各個社會團體或機構繼續溝通。

未來

明光社仍密切監察《爽報》每天的內容,聯署行動亦繼續,截至10月31日,共收到1,650個個人及121個團體聯署抗議,若發現有色情及不雅內容,會繼續發信予各屋苑及廣告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