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三個參與社會抗爭的基督徒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20/11/2011

三個基督徒身處不同的時空,面對不同的惡勢力,抗爭手法亦不相同:有和平理性爭取;有武力改革;也有暗地起義。其實抗爭手法是否一樣並不重要,畢竟時空不同,處境亦不同。重要的是,當事人是否忠心、真誠面對自己及神,堅持正義的事情。

威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1759年8月24日– 1833年7月29日)

威伯福斯一生都是以議員的身份,按法律的正常程序,在議會上多次提交法案,鋪陳多年來搜集的事實,展開理性的辯論,藉此對抗當時社會不公義的事情——販賣奴隸。這一位英國政治家自大學時期起,便考慮投身政治,未做議員之前,經常觀看下議院辯論。他當選為赫爾的國會議員時只得21歲,還是一名學生。由於他不必為選舉費用煩惱,可以成為一個獨立無黨派的議員,因而可只憑良知支持當時 Tory 或Whig其中一黨,他們在那一項措施有成績,威伯福斯便投票給那一黨。

認定召命  解放奴隸

基本上,威伯福斯的政治理念植根於他的基督信仰,無論在個人或公共空間,他都致力推動基督教及基督教倫理。威伯福斯肯定他生命當中,神為他定立了兩大工作項目:解放奴隸貿易以及道德改革。
 
自16世紀開始,英國便通過販賣奴隸謀取暴利。其實,在1780年代,貴格會最先在議會反對販賣奴隸,到了1787年,威伯福斯在他人的鼓勵下,在議會提出了廢除販賣奴隸的議案。他渴求把基督教原則付諸行動,在公共空間服侍神,他決定為廢除奴隸而發聲,證明奴隸也是文明人,他們也可以有很好的組織能力。他夢想可以創造一個理想的社會,便是不同種族都可以有平等的待遇。「廢奴」過程並不是一帆風順,經過多次失敗,直到他死前三天,「禁止販賣奴隸法案」才正式定立。

孫中山(1866年11月12日-1925年3月12日)

威伯福斯一生都在議會與政客周旋,以和平的手法「推銷」「禁止販賣奴隸法案」。同樣是基督徒的孫中山,面對極度腐敗無能、受外敵欺侮、土地失守的末代清朝,卻成為一個真正的革命義士,一生發動多次起義,決意推翻大清皇朝。孫中山並非天生嗜血,也沒有特別鍾情於武力起義,他多次指出他所領導的政黨和運動是要達到三個目的,便是實現民族主義、民權主義及民生主義(簡稱三民主義),而要達到最後一個目的,他揚言最好的方法是逐步改良,而非革命。
 
孫中山自信主後,經常勸說同鄉工人不要膜拜關帝,甚至與陸皓東,毀壞村中北帝廟偶像。孫中山對信仰非常熱心,而他對抗腐敗的滿清政府也同樣是不遺餘力,他曾經上書李鴻章,提出「人盡其才,地盡其利,物盡其用,貨暢其流」的改革主張,可惜李鴻章拒絕會面。

多次起義  廢除帝制

孫中山失望之餘,遠赴夏威夷募款組織興中會,1895年2月21日,興中會總會在香港成立,與會者皆以信仰之名發誓:「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合眾政府,倘有貳心,神明鑒察。」其後更於廣州、惠州、及七女湖等地發動多次起義。最後發生於1911年的武昌起義引發各省宣佈獨立。
 
其後,孫中山創立民國,成為臨時總統,領導多個省份脫離滿清政府的控制,而孫中山為了確保徹底消滅滿清政權而甘願退位讓「賢」,推薦袁世凱成為臨時大總統,協助他步入民主階程。可惜袁世凱終非賢人,而是野心家,竟於1915年12月12日稱帝。孫中山先後發表了兩次《討袁宣言》,推翻袁世凯。其後,畢生精力都花在對抗軍閥。直至彌留之際,孫中山在遺言上提到國事仍然念念不忘「和平……奮鬥……救中國!」

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1906年2月4日-1945年4月9日)

不是議員,不是革命份子,潘霍華卻同樣因著信仰的力量,願意付上一生。當他面對極端邪惡的德國納粹政權,懷著殉道者的心態與之對抗。他曾寫下:「當基督呼召一個人,祂是召他來為祂死。」潘霍華不畏強權,在廣播電台演講中揭發納粹政權的邪惡與危險,公然警告大家「領導者成為魅惑者」。而當面對納粹黨殘害猶太人時,他更不遺餘力,運用國際上的關係,暗地裡幫助猶太人逃出德國。

為反納粹  犧牲性命

潘霍華徹底活出基督徒的生命,而不是只談神學理論。他雖有驚世的學識,年僅21歲便完成博士論文,25歲便登上柏林大學的神學講台,之後被按立為牧師,但他沒有以此來追求名利,也沒有為了安舒而放棄與邪惡對抗。當潘霍華決定極力反對希特拉殘暴,加入地下秘密組織那一刻開始,便註定他失去光明的前途,面對無盡的迫害:失去教職、被禁止公開講道、著作要經審核才能出版、鋃鐺入獄,甚至在39歲那年,秘密地被處以絞刑,結束短短一生。他死後三個星期,希特拉自殺,歐戰宣告結束。
 
威伯福斯參政、孫中山革命、潘霍華謀反,三人雖以不同的手法對抗當時社會不公平,甚至邪惡的事情,但他們都有共通點,便是不追求自己的名聲,又或是安逸的生活,而是全然付上,為公義堅持到底。或許,仍有不少人會質疑基督徒能否參政?信徒能否參與武裝革命?甚至能否參與地下活動?筆者相信無論是說能夠的,又或是說不可以的,都可以從聖經中找到一定數量的經文支持自己的觀點。或許,我們可以換另一個角度來提問,便是從這三位信徒的生平事蹟,我們能否讀到為了「行公義、好憐憫」,他們鍥而不捨,甚至願意為他人捨己的精神?
 
延伸閱讀:
尚明軒:《孫中山傳》。北京:文化藝術,2008年。
 
孫中山,1894年6月《上李鴻章萬言書》。
 
潘霍華著•鄧肇明等譯:《追隨基督》。香港:道聲,2000年。
 
蕾娜特.溫德著•陳惠雅譯:《力阻狂輪─潘霍華生命史》。台北:雅歌,2004年。
 
Belmonte, Kevin, A Journey through the Life of William Wilberforce, Leominster: New Press, 2007.
 
Hague,William. William Wilberforce: The Life of the Great Anti-Slave Trade Campaigner.London: HarperPress, 2007.
 
Wilberforce, William, A Letter on the Abolition of the Slave Trade, Addressed to the Freeholders of Yorkshire, London: T. Cadell and W. Davies, J. Hatchard,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