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版 (燭光網絡 44期)

學會尊重,學習相愛

燭光網絡 44期 (p.1)
30/09/2005

香港這環境搞好性教育實是殊不容易,因為:「性」和有關課題實在十分具市場潛力,以性為題的渲染俯拾皆是。但東方文化卻含蓄內歛,要父母和老師向子女和學生解釋性的課題並非易事。雖然困難不少,但令人欣慰的是見到越來越多的家長和老師關注性教育的問題。由於性教育涉及不少價值觀念,筆者願在此借助文章和個人經驗,分享推行價值觀念教育的技巧,如何應用在推行性教育中。

以建立青少年思考生活化課題,學習作決定為目標:

選取貼近青少年的事件提供訓練(如探討某故事的結局)。在搜集資料的過程不妨邀請學生協助,藉此加深他們對課題的興趣和了解。面對富矛盾和爭議的處境,鼓勵他們考慮後果、情與理、和善用推己及人的原則作選擇,讓青少年更體驗到在生活中作決定是複雜和富挑戰的。小組討論和角式扮演,可令學生領略在多元社會中,要操練從多角度思考和尊重其他人的觀點。

性教育面面觀

燭光網絡 44期 (p.2)
30/09/2005

「情慾與性」是今日社會拓展得最快的市場,由美國的《色慾都市》到本土《窈窕淑女》到少女雜誌贈送避孕套作招徠,到等地鐵時避無可避的「豐胸、美白、瘦身、燒脂」廣告轟炸,到有如雨後春筍般的性教育媒體、課程、教材等出現,社會大眾是時候需要好好反思性教育的目的和現況了。因此明光社走訪了三個異象不同,但都有推行性教育的機構,談談香港性教育狀況,希望藉此能夠給予讀者一個多向度的性教育瀏覽。

擔起使命、敢於承擔

燭光網絡 44期 (p.7)
30/09/2005

「性開放」的問題不只是香港的問題,其實可以說是一個「全球化」的問題,如果你看看以下的標題,你就會發現性開放的衝擊及社會問題不只在香港發生,在台灣也是不遑多讓。
 
大家閨秀未婚懷孕冒名產子
              ( 聯合報   2005-03-22 )
 
暑期迎來墮胎黃金周
1間醫院1個月200宗 平均16歲   
     ( 台灣蘋果日報   2005-08-20 )
 
降墮胎率 推六天思考期
立委提修法 每年多救十萬小生命 
    ( 台灣蘋果日報    2005-05-24 )
 

哪有少年不想「性」?!

燭光網絡 44期 (p.8)
30/09/2005

若問有甚麼東西是人一出生時就伴隨著他的,那麼「性」肯定是其中之一。小孩子最初從性器官找到自己性別身份,也了解到世界裡原來有「異性」;從對自己生命形成的好奇,開始認識到性行為;從父母的關係,學習到戀愛、婚姻是甚麼一回事…這些,都反映「性」與人息息相關,它既是多采多姿,亦可以是甚為複雜的。
 
當然,若說到對性的好奇、疑惑,幾乎所有青少年都可以成為「問題青年」:我應不應該向對方表白呢?究竟對方有沒有看上我呢?自慰?婚前性行為?安全套?同性戀?這些都可成為他們朝思夜想的題目、永不停斷的煩惱。
 
過去兩、三年間,筆者接觸過不少教會、學校的年輕人,與他們「談情說愛」,討論他們最關心的性議題,現試將一些觀察和感受整理,與大家分享。

當「歡樂」遇上性教育之後……

燭光網絡 44期 (p.9)
30/09/2005

學校推行的性教育一向為人所詬病,每每教人搖頭嘆息,批評之聲不絕於耳:陳腔濫調、乏善可陳、空談理論、騷不著癢處、內容沉悶、保守……連兩位具有性教育實戰經驗的老師,亦期盼能徵得一些有趣的性教育教案,讓學生們歡歡樂樂地「知情識性」。然而在歡樂之餘,更重要的還是活動背後所傳遞的價值觀;使用安全套的技巧絕非禁忌,問題是要釐清為何要教;要老師說性並不困難,如何負責任地與學生談性才是關鍵所在。
 
本期燭光網絡請來中華基督教會協和書院兩位輔導組老師,梅嘉耀副校長及梁澤豪老師現身說法,分享他們在學校推行性教育的經驗,談談為何要推行?理念何在?期間會面對甚麼困難?如何克服?
 
梅副校長表示,近年學校由初中便開始在不同學科滲入性教育課題,例如成長課、綜合科學科、宗教教育科及班主任課等等。中一的課程編排著重自我認識、一般交友及社交距離(兩性及同性);中二課程則開始談及兩性相處、界線,亦會涉及拍拖戀愛;中三課程更會涉獵婚前性行為及墮胎問題;中六課程打算由個人推展至社會層面,探討色情文化、同性戀及家庭婚姻等議題。
 

從「肛交案」看

燭光網絡 44期 (p.11)
30/09/2005

高等法院法官夏正民裁定,禁止十六至二十一歲男同性戀者性行為的《刑事條例》第一百一十八條,違反基本法和人權法,若政府不上訴,十六至二十一歲的男男肛交行為將不再是刑事罪行,再次證明同志團體以人權、寬容及感性包裝的策略十分成功。而一些支持所謂弱勢社群的人權鬥士,眼中卻只有機械式的平等觀念,對其他倫理價值和公共衛生皆視若無睹!他們雖然聲稱法律不應與道德掛,或法律只能反映道德的最低要求,但一討論到平等自由等觀念時,他們卻一定要將他們這方面的道德要求推至最高,例如一刀切地反對任何差別對待,完全漠視其他人基於倫理道德、宗教、良心及公共衛生而作出,沒有任何惡意或暴力行為的合理差別對待。
 

中、小學校長及老師「德育及公民教育進修課程」簡介

燭光網絡 44期 (p.12)
30/09/2005

(教育統籌局委託、明光社主辦)

走上癮的「走地盤」

燭光網絡 44期 (p.15)
30/09/2005

足球博彩活動在香港漸趨普及,既可為喜歡欣賞球賽的市民提供額外娛樂,又可為政府提供穩定的財政收入(去年博彩稅佔政府稅收近10%)。但另一方面,博彩活動的普及化卻同時為社會帶來其他隱含成本(implicit cost),近年,因賭博而輕生和引致的家庭慘劇已不再是特別的「新聞」,而病態賭徒人數和18歲以下中學生參與賭波比率持續上升亦逐漸失去社會的關注。


早在七十年代,外國已有學者開始關注持續蔓延的賭博問題,美國精神病學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在1980年出版的《心理疾病診斷統計手冊(第三版)》(DSM-III)將過度沉迷賭博與濫用藥物和酗酒一樣定性為上癮行為(addiction),更在九十年代初出版的第四版手冊中,將病態賭博等同於精神活性物質的依賴(psychoactive substance dependency),[1]可見西方社會早已意識到病態賭博對社會構成的後遺症。


豈止電視咁簡單? 電視親子錦囊

燭光網絡 44期 (p.18)
30/09/2005
電視的威力
 

根據廣播事務管理局2002年的一項調查顯示,香港人平均每天看3.13小時電視節目,追看電視劇已成為香港人最大的娛樂,按此推算,每人每星期便用了接近22小時於電視上,一年便花了1142小時,十年便花掉超過10000小時,到底是否值得?如將這些時間用於其他活動上,益處會否更多?青少年時期的學習能力非常高,若這樣白白浪費,非常可惜!子女之所以養成不良習慣,如沉迷打機、ICQ,上網或看電視,主要因為父母沒有為他們預備消磨時間的節目。幫助子女善用時間,父母責無旁貸,若父母未能於子女年幼時建立良好的生活習慣,到子女踏入青春期後,則成效非常有限。新西蘭一項長達30年的研究顯示,電視看得越多的人,入讀大學的機會越微。
 

入職一年感言:堅守信仰、企硬民主

燭光網絡 44期 (p.21)
30/09/2005

在父親薰陶下,我一直都十分關注中國和香港的社會事務,還記得在九一年立法局首次引入地區直選時,我經常與父親討論選情,詢問他各候選人的政綱,當時父親對一位初出道、任職記者的候選人十分欣賞(當時我只不過是一個小四學生) !有趣的是在十多年後,即我大學畢業之時,我卻輾轉間成為她的議員助理。當時我真的十分興奮,沒想過自己有機會直接參與香港的社會事務,更沒有想過自己有機會與一些在報章中才可見到的前輩們共事,那種感覺真是何等美妙呢!
 
聖經教導我們人人生而平等,要求所有信徒愛我們的鄰舍,就如愛自己一樣,但亦要秉持公義,厭棄罪惡,因為罪使人遠離神,因此我更確信民主的政治制度符合聖經的教導,最起碼有一個公平、不分貴賤、人人平等的參與機制去糾正社會上不公義的問題。因此,我一直十分『身』,差不多將自己所有時間和精神投放在工作上。
在去年的立法會選舉,在機緣巧合下,我被安排出任民主派唯一聯合名單的選舉代理人,那時我每天需要不斷周旋於各黨派的候選人之間,對當年還未到廿四歲的我確實是一件難事,漸漸我開始忘卻了當初投身社會事務的原因和熱忱,更由於工作忙碌,我暫時放下教會的所有事奉,連一星期返一次崇拜的時間也沒有,當時我覺得自己完全迷失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