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起使命、敢於承擔

——助青少年跳出泥沼
陳燕萍   |   明光社項目主任(拓展與行動)
30/09/2005

「性開放」的問題不只是香港的問題,其實可以說是一個「全球化」的問題,如果你看看以下的標題,你就會發現性開放的衝擊及社會問題不只在香港發生,在台灣也是不遑多讓。
 
大家閨秀未婚懷孕冒名產子
              ( 聯合報   2005-03-22 )
 
暑期迎來墮胎黃金周
1間醫院1個月200宗 平均16歲   
     ( 台灣蘋果日報   2005-08-20 )
 
降墮胎率 推六天思考期
立委提修法 每年多救十萬小生命 
    ( 台灣蘋果日報    2005-05-24 )
 
以上的新聞標題都是在近半年的台灣報章找到的,雖然台灣與香港對性行為或墮胎的法律不盡相同,但他們所面對的性開放衝擊與香港也有共通之處。筆者於八月下旬亦在香港報章上發現一則新聞,標題大概是「校方禁續住宿舍 將提供心理輔導 男女學生意外成孕決誕嬰(香港蘋果日報2005-08-20)」事件是兩名居於大學宿舍的一年級宿生,雙方早前發生性行為後意外懷孕,因此兩人正計劃結婚及將孩子誕下,校方已決定不讓二人繼續住在宿舍,又特別為二人提供心理輔導。無獨有偶,台灣亦有一宗大學校園的新聞,標題為「台大放寬女學生懷孕休學 擬延長休學年限或給假(台灣蘋果日報   2005-06-14)」;或許不同人士對現今青少年的性問題有截然不同的意見,例如:「哀哉,世風日下啊,道德淪亡!」、「食色性也」、「仔大仔世界,只要做足安全措施就無問題!」、「同居或婚前性行為都只是兩個人的事,與第三者無關!」相信以上的聲音,對你和我來說,都曾經在不同的場景聽過。這些對兩性關係的片面解釋,實在令青少年無所適從。
 
「性」是人類生活的一部份,是神的恩典及一件美事,而不是什麼污穢的事。因此,在學校及教會進行性教育,可說是順理成章及名正言順;家長、老師、社工和教牧若只私下擔憂和抱怨是無濟於事的,唯有正視問題,積極找出解決方法,才能使問題解決。
 
筆者早前曾到台灣作性文化的學術交流,發現台灣的青少年性問題及性文化也與香港非常相似,根據2002年台灣東森網路的調查(訪問了1673位人士,當中佔66.6%的年齡是18-30歲),被訪者曾自行決定墮胎的比率為30.7%,表示願意嘗試多人性交者的比率為32%,而有過懷孕或使對方未婚懷孕的比率為33.3%,情況令人憂慮;而以上問題的原因之一可能是台港兩地都活在渲染色情及性開放的傳媒氣氛當中,大部份的電影都包含混亂的男女關係或隨便的性行為;筆者有幸能在交流會中認識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學院院長──晏涵文教授,他在台灣從事有關衛生教育及性教育之教學與研究、著述、演講及訓練工作二十餘年,其有關性教育的著作十數本,發表研究論文報告六十餘篇,是一個非常有經驗的性教育專家,他亦常到香港及大陸講學,對中港台三地的性文化及性教育工作非常熟悉。
 
推動性教育及支持多向度探討「性問題」一直是明光社的重點工作,因此我們將於十月八日及九日舉辦《台灣、香港性教育學術及經驗交流》研討會,也很榮幸能邀請晏教授為我們的性教育研討會擔任嘉賓講員,研討會將分兩日進行,對象是分別是老師、教牧及青少年工作者,此外我們亦邀請了香港家庭基建教育及出版總監徐惠儀女士及青少年愛滋教育中心創辦人及總監程翠雲女士為回應嘉賓,我們誠邀關心下一代的你參加是次明光社舉辦的《台灣、香港性教育學術及經驗交流》研討會,報名及詳情可瀏覽本社網站
 http://www.truth-light.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