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
法律不外乎道德 ── 「法律、道德與信仰」網上講座系列
香港性文化學會和明光社在去年11月至本年1月舉辦了五場法律不外乎道德——「法律、道德與信仰」網上講座,邀請了資深大律師張健利、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教授關啟文博士、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等擔任講員,從法律、哲學以及信仰角度,探討法律與道德應有的關係。整個講座系列約有300人次參與。
和大女兒到「黑店」吃炸雞
初來甫到,接待的親戚就專程車我們去一間炸雞名店Chick-fil-A(福來雞)吃東西。親戚告訴我們只要在謝牛日(Cow Appreciation Day)那天裝扮成牛的樣子,店員會給你一份免費套餐(因為吃牛不環保,鼓勵人多吃雞)。所以,有些人會穿母牛花纹的衣服、褲子、襪子、帽子等來光顧。此外,親戚還說這間快餐店每逢星期日都休息,讓員工可以返崇拜。
香港法庭正以斬件式承認同性婚姻
2020年9月18日,高等法院有兩個就有關海外同性婚姻司法覆核案的判決,對於兩位司法覆核案的申請人,法官周家明分別判他們一勝一敗,吳翰林(案件編號:HCAL 3525/2019)及岑子杰(案件編號:HCAL 2682/2018)都是挑戰香港不承認同性婚姻,是違反《基本法》第25條及《香港人權法案》第22條及第14條,對同性戀人士構成性傾向歧視。
真相,可能就是你不知道真相
有圖就有真相?還是不要輕易相信你看到的表面現象呢?
平機會建議修例
打贏平權官司遇政府上訴 同志入稟人糾結難眠:政策不平等應檢視 平機會:希望明年諮詢不同團體的意見 | |
(有線新聞.26-10-2020) |
民事結合與同性婚姻
漸漸被肢解的婚姻
頭是身體嗎?腳是身體嗎?手是身體嗎?當然它們都是身體的一部份,但被獨立抽出來就不再是身體,而只是人的肢體,若果我們將一個整體的部份元素獨立抽出來看,那麼我們就像瞎子摸象一樣,將永遠看不到整全的真像,香港的婚姻制度亦正面對同樣的挑戰,被逐步肢解,甚至凌遲!
不少同運人士近年採取繞過立法會和公眾討論的方式,透過司法覆核將涉及婚姻制度和相關福利的重大社會政策交法庭處理,不少更以涉及人權為理由申請法援,間接讓法庭取採了凌遲的方式逐步肢解現行的婚姻制度,削弱婚姻的獨特性,納稅人除了對結果一肚氣之外,還要負責埋單!
最近一宗司法覆核案與《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相關,一名男同志在英國與男友結婚,早前就配偶的居屋繼承權提出司法覆核,認為現行涉及遺產繼承的法例不承認同性婚姻,令他的配偶無法繼承物業,做法屬違憲。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裁定條例對異性伴侶及同性伴侶存有差別待遇,並欠缺合理解釋,構成非法歧視,判申請一方勝訴。 而在同一時間,周官則裁定社運人士岑子杰要求本港承認海外同性婚姻的司法覆核敗訴,等同表示香港原則上不承認同性婚姻,不過若將婚姻的各項元素斬件交上法庭,法庭便會逐項承認!荒謬!
同運議程LGBT Agenda (2020年7月)
承繼自席捲全球的西方性解放浪潮,其推動性文化改革的核心意識是:任何性傾向和性別身份都是天生、正常、不可改變及道德正當的。透過一步一步滲透文化、教育和法律,它強制異見者消音,並瓦解「性別、婚姻、家庭」等倫理價值。
我們可以做甚麼?
議題上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