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也需要市民的一票
立法會選舉塵埃落定,候選人因為得到選民的信任而能進入議會。然而觀乎傳媒在今次選舉的表現,未知能否得到市民的信任?
立法會選舉塵埃落定,候選人因為得到選民的信任而能進入議會。然而觀乎傳媒在今次選舉的表現,未知能否得到市民的信任?
本港不少報章都充斥著兒童未必適合閱讀的資訊,例如大量暴露及色情圖片、嫖妓指南等。學校為了保障學生,故讓學生訂閱報章時,都會避免選取該類報章。然而,劣幣驅逐良幣,現時一些可以進入校園的報章,其娛樂版及副刊的圖片,也愈來愈低俗及色情,暴露程度直逼風月版。難道風月版也要由淺入深,要由校園報章開始讓學生認識?
上星期有80名赤裸上身的外籍男模特兒聚集在中環,為一外國服裝品牌宣傳造勢。他們被過百市民圍觀拍照,更因為市民聚集在馬路上,而需要警員到場維持秩序。而在媒體及網絡上,看到很多女性與這些男模合照時,更主動要求擁抱、摸胸,狀甚享受。
較早前警方於紅磡海濱長廊對開海面發現一旅行篋,裡面藏著一具亞洲裔女子的屍體。由於當時警方並未能確認死者身份,有些傳媒就翻查失蹤人口記錄,嘗試以有限資料找出該死者的身份。
特首選舉雖然曲終人散,不過,傳媒在當中所扮演的角色,卻仍然值得我們反思。傳媒既是打手,又要公正報道;報章受老闆操控,但記者卻要在愈來愈窄的新聞自由中找到自己的空間;編輯收到四方八面的黑材料,既須要核實,但又要在競爭白熱化的傳媒戰中不會「輸新聞」……如此糾纏的傳媒問題,該如何解讀?明光社早前便舉辦了「謠言止於傳媒?特首選舉報道亂象」傳媒通識教育研討會,邀請四位講者分析傳媒亂象。
明光社關注近年社會上一些令人厭煩的纏擾行為,認同有需要立法管制一些威脅和騷擾市民大眾正常生活的纏擾行為(即在某段時間內針對某人所做出的一連串使該人受騷擾、驚恐或困擾的行為[1]),以保障公眾利益。不過,大前提是必須在個人私隱與表達自由/新聞自由等權利之間取得平衡。
今屆特首選舉,廿二萬市民上周只能在「被癱瘓」的民調中投票,反映市民追求民主、雙普選的心十分熾熱。但奈何傳媒朋友卻似乎開倒車,觀乎有關特首選舉的報道,很多都未能做到中肯持平,嚴重影響新聞行業的公信力。
特首候選人唐英年在選舉提名前被揭發其住宅涉及僭建,電視台、報館即出動大型吊臂車(俗稱吊雞),把記者吊到兩三層樓高,然後從高位拍攝和採訪現場實況。
去年農曆年前夕,有電影商竟肆無忌憚於年宵市場中,出售與電影相關的意淫宣傳產品,引起公眾嘩然。由於年宵市場乃男女老幼閒逛的地方,本社認為,在場內售賣色情物品,會對未成年的男女及兒童造成不良影響。
傳媒最蠱惑人心,因為有時你被蠱惑了,還以為自己是聰明人,自我感覺良好大於一切,沒有想到更深層次的人性,會有機會被活埋。
看到內地兩歲的小悅悅被車輾過後,十八名途人視而不見的短片,令人揪心。傳媒報道事件後引起廣泛關注,除了訪問小悅悅父母,追尋兇手外,更找到那位具惻隱之心的拾荒婦和那些見死不救的路人甲乙丙,惟道出的卻是更悲情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