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 暴力? 張思晉明光社項目主任 (社關行動)03/05/20162008年的「掟蕉事件」[1]後,「議會暴力」開始備受關注。反對派議員認為因不公平、不公義的「制度暴力」,要在議會上採取相應的「對抗行動」,如肢體暴力(掟蕉)、言語暴力(粗口諧音)及議事程序暴力(拉布)等。
人到無求品自高 蔡志森明光社總幹事10/11/2014一個人或一個機構究竟敢不敢憑良心說話,很多時視乎他/她心中是否有所求。追求權位的人不敢得罪權貴;追求升職加薪的打工仔不敢得罪上司;求偶的人不敢得罪所傾慕的對象;想做人大政協的切勿得罪中央;想參與選舉的不要得罪人多勢眾的選民界別;有些牧者不敢得罪有財有勢的會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