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 暴力?
燭光網絡 108期 (p.8)
2008年的「掟蕉事件」[1]後,「議會暴力」開始備受關注。反對派議員認為因不公平、不公義的「制度暴力」,要在議會上採取相應的「對抗行動」,如肢體暴力(掟蕉)、言語暴力(粗口諧音)及議事程序暴力(拉布)等。
筆者就此分別訪問了立法會議員馮檢基及鍾樹根,及香港科技大學社會科學部副教授成名,從不同角度探討對議會暴力的看法。
馮 : 馮檢基 鍾 : 鍾樹根 成 : 成名
論及議會暴力,我們多半想起台灣議會的情況。三位受訪者如何定義議會暴力呢?
馮:「我個人比較清晰,認為九十年代的台灣議會便算暴力……一般而言有打架的情況便算暴力……在議會中大聲叫、被主席喝止仍不收聲、丟文件、撒『溪錢』等只能算是騷擾議事進行,但不能算是暴力。」
成:「肢體衝突,或是明顯以肢體或器具損毀立法會的物件……像霸佔主席台則難以說是暴力、丟紙只算是輕微的肢體動作,相反丟玻璃杯等爭議性便比較大,因可能會導致他人受傷……這些行為是否不能做,則要視乎當時的目標,如與阻止不公義(的目標)未成正比,則會有極大的爭議。」
鍾:「丟物件會傷害他人的身體或物品,霸佔主席座位都算是暴力。一般人阻礙議會進行,是刑事,議員本身是有《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所保護,但妨礙了整個會議進程,妨礙了議員議事。」
三位受訪者都同意以肢體或物件傷害到他人,便可說是暴力;「語言」則不在他們的定義中。而近年立法會中常見的「拉布」[2]行為,甚具爭議,泛民以拉布抗衡種種他們認為不義的議案;但政府及建制派議員則力陳拉布影響民生,更指此舉撕裂社會。有媒體及立法會議員亦認為這算是「軟暴力」、「議會暴力」,而三位受訪者對拉布亦有他們的看法。
馮:「拉布怎會是暴力呢?這是議事規則所容許的,其實拉布即是容讓議員可以在不離題、不重覆問題的情況下不停講意見……這不是暴力,剛好相反,這是議事規則給予的權利。」
成:「拉布說不上是暴力來的,通常是使用冗長演說去達到阻止不合理法案或動議通過……要視乎是否符合社會公義或人權這些普世價值,當然當中會有灰色地帶,難以只以一兩條倫理原則演繹出來,這要交由選民決定。但的確過去一兩年有很多不合理議案獲得通過,例如高鐵增撥200億等。」
鍾:「我想這並不算,拉布的問題是拖延議事進度,亦是根據規則,但規則卻沒容許霸佔主席座位。而太冗長及重覆的內容,作為主席則要衡量及判斷這是否已過份濫用了,而採取相應行動令會議重回正軌。」
「拉布」雖在議事規則的容許之內,但事實上,對政府施政及立法會議事進展的確產生了一定的影響,社會上亦有不少反對拉布的聲音,然而有甚麼原因令拉布的情況日益加劇,是政制架構不完善,或是政府施政所引致的問題呢?
馮檢基猜想「其一或許是拖延議會的進度,因其法案或決議與自身相信的有所矛盾,第二則是刻意對抗政府」,馮認為制度上確有不完善的情況,如「30萬人選35席功能組別,而另外600多萬人選35席立法會直選議席,令結果很多時會傾向商界或政府,這種制度上的『少數服從多數』,我就不會服了,這不是平等的民主制度所選出來。這制度是扭曲了,是不公平地合理不民主。」
馮表示很少參與拉布,認為「拉布不應成為常態,有時對市民有直接影響的議案應讓其通過。如只是針對政府(而拉布),這種偏向極端的拉布也不同意,相反如建制派只聽『阿爺』(中央政府)話,甚麼也同意,這做法我也不同意。」
成名認為現時的社會制度明顯絕對不可以回應社會訴求,因有「分組投票、功能組別、加上梁振英有權用到盡」等。他又認為議會內的抗爭行為主要在梁振英上台後,顯示了北京政府高壓政策的實施。他認為北京政府擔心香港會成為「木馬屠城記」中的「木馬」,不想香港較自由及法治等核心價值會影響到內地的變天。
鍾樹根則不認為制度未能回應社會的訴求,議會中的抗爭行為是因為反對派議員覺得選舉制度及議會制度,不符合自己心目中的組成方式,所以他們便以破壞方式去應對。但鍾認為這個制度是基本法所規定,是得大家所同意的。如果反對派議員認為制度不公平,為甚麼他們又參與呢?功能組別中有不少界別由泛民議員所擔任,這豈不是輸打贏要?而且制度有不完善,應該要通過政改的方式去逐步改善,而不是要破壞。
近年立法會議事效率低、公信力日益下降的形象已深入民心,如何才能使議事狀態重回正軌,達到真正理想的議事效果呢?
馮檢基認為沒有一個最理想的議事狀態,有民主亦可以再出現抗爭行為,但只要大家皆能按議事規則辦事,便已經是理想的議事狀態。成名認為最理想便是全面真普選,組成還是其次,另外還需要整個大氣候如新聞自由的配合。鍾樹根認為議事應該要有一定規矩,例如英國議會對衣著言談皆有一定要求,但現在卻欠缺了高質素的規矩,加上拉布,造成議事效率低、質素差。他還表示應該注意議員的出席率,建議可考慮在議員薪酬上反映,如高出席率或參與更多的委員會便有更高報酬,以吸引議員更專注議會的工作。
[1]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於前特首曾蔭權宣讀《施政報告》時,突然向主席枱前投擲香蕉以示憤怒。
[2] 拉布(filibuster)指馬拉松式冗長的演說、甚至朗讀篇章書本等以消耗戰的方式,癱瘓議事程序、阻撓議案投票等,以迫使政府退讓或收回議案等,這個策略多由議會內佔少數派的政黨所採用。多個國家議會曾使用拉布,南韓的反對黨於2016年刷新了連續拉布192小時的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