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公眾教育更重要

香港有沒有假新聞?當然有,而且還有許多假仁假義、假公濟私、假博士、假律師、假信徒、假網站,有些假得離譜,有些真假難分,有時來說是非者、便是是非人,賊喊捉賊的情況屢見不鮮。

新聞自由

人人做記者是一句有誤導性的口號,正如我們不會認為人人識講說話就可以做教師、人人返了教會多年就可以上台講道一樣,一個人能夠擔任某個專業的部份工作,不等如就可以成為該專業的一份子。

這兩年,新聞自由是怎樣被收窄的……

歐陽家和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01/12/2021

2019年,全世界在看香港社會,以及世界各地不同的網絡抗爭事件,這令各地政府突然醒覺,原來很多網絡資訊,可以危害政權。網絡直播、評論、「起底」、分享等等網民的日常活動,政府以往從來未有想過要規管,但當發現整件事原來可以令社會停擺時,似乎不能不干涉了。


起底刑事化

所謂一法立、一弊生,對於一些不當的行為,許多時都不能單靠個人自律便可以杜絕的,不過,另一方面,單靠立法亦不能完全解決問題,因為法律根本無法涵蓋所有可能出現的弊端,總有人會挖空心思去鑽法律的空子,而現實上亦不可能無窮無盡地立法。因此,立法和自律是需要相輔相成的。

查冊與公眾利益

要判定一個記者的採訪手法是否合適,最重要的不單是看有沒有觸犯某些法例,而是要看動機和過程。BBC的記者巴希爾偽造銀行結算單,誤導戴妃以為有安全部門用錢收買了她的前任私人秘書、前任家僕,監視及提供她的情報,因而取得信任及接受訪問,是不道德的行為,因為這是明顯的欺詐,而目的只是為了取得有關皇室人員的八卦新聞,揭露他們的私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