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冊與公眾利益

27/05/2021

威廉哈里轟BBC欺詐採訪害死母親 報告證戴妃受騙 政府研加強監管

  (明報.22-5-2021)

蔡玉玲獲尼曼獎學金 今秋到哈佛大學進修一年

  (眾新聞.26-5-2021)

要判定一個記者的採訪手法是否合適,最重要的不單是看有沒有觸犯某些法例,而是要看動機和過程。BBC的記者巴希爾偽造銀行結算單,誤導戴妃以為有安全部門用錢收買了她的前任私人秘書、前任家僕,監視及提供她的情報,因而取得信任及接受訪問,是不道德的行為,因為這是明顯的欺詐,而目的只是為了取得有關皇室人員的八卦新聞,揭露他們的私隱。雖然皇室人員和許多公職人員一樣,他們的私生活也會受到公眾關注,不過,除非涉及重大的公眾利益,會對國家和社會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否則記者以不當的手法採訪,說穿了不過是想以轟動的獨家新聞來獲取個人及所屬機構的利益,應予譴責和適當的處分。不過,港台記者蔡玉玲為了追查元朗721襲擊事件中出現過的可疑車輛而向運輸署查冊,卻是為了公眾利益,追查事件有沒有幕後黑手、有沒有公職人員行為不當,並且以新聞界一直以來行之有效,透過公開渠道取得相關資料,用於新聞報道的做法,若果這樣的做法是犯法的話,有問題的可能不是記者,而是相關程序。在一個公開透明、向公眾問責的社會,不同形式的查冊,是記者、經紀、律師、甚至市民想了解某些人和公司的真實背景,以及考慮是否進行交易時的正常程序,若在查詢表格上沒有關於新聞採訪的選項,只會成為阻礙採訪的地雷,間接迫記者為了公眾利益而令自己身陷險境。記者沒有犯法的特權,但許多時法例應主動為符合公眾利益的正常採訪活動提供合理的保障,而市民大眾應向為了公眾利益鍥而不捨追查真相的記者送上感激和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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