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

守護是我們的天職

蔡志森
明光社總幹事
20/07/2021

「誰會珍惜當你還擁有,將要逝去總想挽留……」電視劇《阿信的故事》的主題曲在人生的不同階段聽,相信都會引起大家的共鳴。雖然許多事物無論我們多麼努力也是無法挽留,也會逝去,不過,當我們仍然擁有的時候,學會珍惜、努力守護才能夠令自己無愧於心。

願公義臨近

曾有笑話比較中港台及新加坡四地的法律精神:其一是法律沒有禁止的就可以做;其二是法律容許的才可以做;其三是法律禁止的仍可照做;其四是法律容許的也不可以做。至於如何對號入座,大家可以憑自己對各地的認識程度去判斷。不過,當中所反映的是所謂法治精神仍然離不開當權者的態度,以及法律首先是用來監控和管治人民還是約制政府權力的問題。

電檢條例修訂

去年通過港區國安法時,政府高官強調有關法律懲治的是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一小撮「港獨」分子和暴力分子,目的是要保護廣大香港市民生命、財產、自由和權利。而政府會繼續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市民可繼續享有言論、新聞、集會、示威、遊行等自由,也可如常進行國際交流、學術交流和自由營商,呼籲守法的市民和海外投資者毋須擔心。

教育,不能脫離現實

學校是社會的縮影,學生每天都活在真實的世界,面對社會上每天都發生,以及與自己國家和身處的城市息息相關的事,若果視而不見,只是鴕鳥政策,教育若脫離了現實,就無法幫助學生建立真正關愛世界、關愛他人的精神。

監察傳媒的討論

想不到前美國總統特朗普經常惡形惡相,當眾批評傳媒報道失實的畫面會在香港出現。假新聞的問題值得關注,必須正視,但政府並不適宜插手其中,因為政府往往是新聞界需要監察的對象,若果政府動輒以假新聞的帽子扣在批評它的傳媒之上,很容易變成赤裸裸干預新聞及言論自由的藉口。

社交平台亂象

言論自由的真義是要容忍一些自己不喜歡的言論繼續存在,就算有關言論與自己認同的價值不同、嚴厲批評自己、甚至魯莽無禮,只要有關言論沒有違反法例,例如涉及誹謗、恐嚇、煽動暴力、失實指控、觸犯淫褻及不雅條例、散播令人不安的謠言等等,也需要盡量容忍其繼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