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
第四權
公眾教育更重要
由葛福臨牧師被杯葛說到仇恨言論
葛福臨牧師在蘇格蘭的法律訴訟
在充滿禁忌的年代好好活下去
香港變得愈來愈奇怪,許多的日期、地點、書籍和說話,慢慢變成了禁忌,明明無法清楚指出有關言行究竟違反了甚麼法例,但就有人會出來警告大家不可做一些本來過往十分正常的事,而且很多時,一些事在不同的場景和前提下,有截然不同的對待,明顯是有雙重標準,令法律的解釋和運用具有很大的彈性,全在乎當權者的需要而隨意搬龍門,這種以製造白色恐怖、不安的情緒和恐懼來阻止市民大眾表達不同聲音的手法,根本就是人治而不是法治。
新聞自由是最重要的安全保障
「真理愈辯愈明」、「公道自在人心」,這兩句說話和「知己知彼、百戰百勝」一樣,其實都是廢話,若我們仍然以為做了某一些事,一定會出現某些結果,那我們若不是太天真,就是對這個世界了解得太少。傳道書九章11節提醒我們:「我又轉念:見日光之下,快跑的未必能贏;力戰的未必得勝;智慧的未必得糧食;明哲的未必得資財;靈巧的未必得喜悅。所臨到眾人的是在乎當時的機會。」很多事情都是不能簡單地只看表面就可以知道或者準確地預測到結果的。
真正的辯論最重要的是讓不同觀點可以公開和公平地表達,而不會有任何人身安全的威脅,幫助大家排除明顯地弄虛作假的資訊,讓大家有權利和勇氣去提出合理的懷疑,避免大家因為無知而墮入了陷阱,被人欺騙和誤導。但這個世界必然會有一些強辭奪理、自以為是和執迷不悟的人,更不幸的是當中不少可能是有權有勢和有學識的人,為了金錢和權力而選擇性地失明和失聰,大家不要奢望可以透過辯論說服他們,但正因如此,我們更需要一個讓大家可以更公開和安心地發表不同意見的社會環境,一個文明和尊重人權的制度,而當中最重要的元素就是新聞和言論自由。惟有在新聞自由的保障下、才可以避免有權力的官員犯上嚴重的錯誤而所有人無法發出警號。
令人感傷
被遺忘權
不同地區處理假新聞之對策
假新聞的產生及推動,背後導向可能是為了賺取廣告利益,如內容農場;也可能是為了改變人們的意識形態,以圖得到人們的支持和贊同,如英國脫歐,美國總統大選。這些假新聞的做法就是要挑起讀者的情緒,產生恐懼或憤怒,國立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林照真教授指出:「當你的心裡上有這些負面情緒,你會在情緒的主導下把這些內容再快速地傳播出去。
二十一世紀還要再攪文字獄嗎 ?
自由不是絕對的,在言論自由的社會,亦會有一定的限制,一些涉及誹謗、歧視、中傷、騷擾、造謠、引起恐慌、失實聲明或發假誓等等,仍然有機會因為干犯不同的條例而被檢控,甚至受罰,不過,忌諱不應包括在內。剛過去的香港馬拉松,有跑手因為穿著印有「香港加油」幾個字便被警員截查,被賽會要求更衣,被警告如不遵從則「後果自負」,甚至有跑手打算反轉衣服穿上仍被拒參賽。這是一種不折不扣的人治色彩,毫無客觀標準,主觀地以言入罪,發展下去恐怕會成為另一種的文字獄。
在封建時代有不同的避諱,對於皇帝、聖人和父母不可以直呼其名,所以便要有所避諱,要將與皇帝或聖人相同的名字改成另一個字或者改讀音等,否則就是大不敬,後果可大可小。當皇帝心胸廣闊,願意包容不同聲音,甚至不怕臣民進諫的朝代,文字獄很少出現,但當皇帝心胸狹窄、缺乏安全感、宦官酷吏喜歡獻媚或者借刀殺人、打擊異己的年代,文字上的禁忌便可以隨意增加,愈來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