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視

對平機會倡議「自我聲明即可變性」深表遺憾

明光社資料室
03/01/2018

平等機會委員會於昨日(2018年1月2日)發新聞稿及上載2017年11月尾已提交的性別承認諮詢意見書,[1] 建議政府跨部門工作小組採納最寬鬆的自我聲明模式及訂立多項侵害人權的刑法措施,本社表示極度遺憾。

領養制度中最優先的考量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7/06/2024

因應終審法院有關岑子杰案的裁決,近日有團體向政府要求訂立幾乎與婚姻一模一樣的民事結合制度,當中更包括在外國即使通過同性婚姻或民事給合的國家亦十分具爭議的同性領養權,本社對有關訴求不能苟同,並嚴正要求政府不能對此種漠視兒童權益的訴求掉以輕心。

小島風波

大嶼山澄碧邨因5月初發生命案以及頻繁的爆竊案,引起了傳媒的關注。原本屋苑只有50至60名常住的居民,但自從石鼓洲焚化爐工程動工後,澄碧邨成為了外勞居住的地方。有居民稱,約兩年前只有約100個來自廣東的勞工到該處居住,由於文化相近,與居民相處間沒有太大磨擦。

涉及性別的重要原則

如果有人堅決要自殘身體,誓要切除自己的手指、腳趾、甚至舌頭、耳朵;或是心智未成熟的青少年和兒童(特別是大家的子女),堅持要以青春期阻斷劑阻止本身荷爾蒙分泌,令自己不能正常發育,大家會支持他們這樣做嗎?若果有人堅決不能接受自己身體某些器官、建議要將自殘身體合法化、制度化,將阻止他人自殘、不承認市民有自殘權利的人視為歧視、大家會否覺得有點荒謬?若果有人不能接

嚴苛手段不可取

無法持平是人類的通病,更可悲的是極端的思想和行為,往往更能吸引大眾的關注,而傳媒亦擅於煽風點火,愈具爭議便愈受歡迎。一方面我們固然要防避極端的思想,但另一方面,我們亦要防避以極端的手法去回應一些我們不贊同的意見或團體。以不同性小眾的議題為例,過往在西方國家,由於宗教及文化的緣故,一些犯了宗教上被認為是罪的行為的人,自然就會受到批評,嚴重的更會受到處分、甚至死刑。

青少年價值觀的形塑

大學迎新營出現一些不雅、甚至猥褻的行為並非新鮮的事,當傳媒多次報道、社會人士強烈批評、以及校方不斷告誡同學之後,曾經有所收斂,但今天竟然出現涉嫌強姦及男同學闖入女性浴室的事件,的確令人震驚和痛心,究竟這是個別事件,還是變本加厲,仍然有待觀察和了解。每當出現類似的事件,一些輿論的反應多是批評香港的性教育不足,從某些角度來說有其道理,但亦容易流於將問題簡化。

平等的原則

尊重傳統不一定就代表頑固守舊,因為傳統之所以能夠保存下來,本身必然有一定的優點,但傳統也不一定是歷久不衰、放諸四海皆準、完全不能改變的,很多事亦應與時並進。今次有學生挑戰有關男生禁長髮的校規,並向平機會投訴,其實是一個好的機會,讓大家反思應如何看待校規和平等機會條例。

假借平等之名

平等制度和反歧視條例的出現,往往是因為社會上出現了一些不公平的現象,有一些人(通常是少數)受到不公平的對待,若果不依靠法律的特別保護,他們便無法改變現況,因此,所謂反歧視的條例,也同樣會對另一些人(特別是多數派或既得利益者)帶來一些不利的因素。而且隨著時間的過去,一些本來是弱勢、受到不公平對待的群體,亦有可能反過來成為了既得利益者,對其他人造成逆向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