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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定生死

27/08/2008

香港侵害人身罪第47條

根據香港法律第212章《香港侵害人身罪》第46及47條規定:

當青少年與色情資訊「相遇」

整理:陳碧珊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文化)
27/08/2008

 在科枝發達,資訊流通的今天,無論是從報章、雜誌、互聯網、又或是電視電影等,要接觸到色情資訊亳不困難。青少年容易在朋輩的影響,或受好奇心的驅使下,有意無意地與色情資訊「相遇」,究竟他們會如何受這些資訊影響?又可有能力抵抗?作為父母,又可以怎樣幫助子女面對有關資訊?

《家庭暴力條例》「新」「大」「改」

傅丹梅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13/08/2008

今年6月,政府修訂《家庭暴力條例》將前配偶及前異性同居者加入條例的保障範疇,因此,同性戀團體及部份立法會議員要求將同性同居者亦納入保障範疇,由於修改需時,未能趕及今年完成,於是政府承諾明年會再次修訂家暴條例,將同性戀同居人士納入條例的保障範疇。
 

朋輩相助分手篇

陸君樂    |    海外傳媒工作者 | 前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28/07/2008

「六小時第二宗 少女為情跳樓」、「女友提分手 青年跳坡傷」、「男子疑因感情問題割手跳樓」、「失戀女跳樓亡」、「失戀鬧跳樓『懸崖勒馬』」[1]……

生命的餘震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5/07/2008

512,將繼64之後,成為這一代香港人另一個特別的符號,血濃於水的感情不是靠每晚新聞報導前的國歌,而是因為一個個無名英雄,以及一個個生離死別的故事所激發,地震不僅發生在四川,也發生在很多人的生命裏。
 

家暴條例明年暗渡陳倉

傅丹梅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15/07/2008

 
政府於2008年5月中向立法會議員發出一份檔案,表示政府計劃於2009年再次修訂《家庭暴力條例》,將同性同居者納入《條例》的保障範疇,卻沒有清楚交代原因。這個決定與政府之前的立場相抵觸,因此,明光社就有關事件去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詢問政府為何突然改變立場。左面是政府覆信的主要內容:
 

民主、人權與道德

15/07/2008

* 「因為人有罪,所以民主是必需的;因為人有上帝形像,所以民主是可能的。」Reinhold Niebuhr
 

報道四川大地震:港式「遙距貼心」採訪

李月蓮    |    博士 香港浸會大學 新聞系 副教授
15/07/2008

 四川在5月12日發生八級地震之後,香港記者在當日下午就奉命啟程前往災區。據悉在兩個多星期之內,香港媒體共派出250多名新聞工作者接力到地震災區採訪。究竟今次的地震報道有甚麼特色?香港記者有甚麼貢獻?對新聞界有甚麼影響?

在碎片世界裡做信仰整合

整理:馮國強    |    明光社牧養主任
15/07/2008

 一個曾考慮當傳道人的律師,會是一個怎樣的基督徒?一個在大學時代已關心香港前途的律師,會是怎樣的基督徒?一個不死讀書也不困死象牙塔的學界中人,會是 一個怎樣特別的基督徒?4月25日晚上「閱讀雲彩」分享會的嘉賓講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先生,絕對是一位肯思索、有堅持、與時代同行的當代門徒。

「雄起!活下去!」

整理: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15/07/2008

四川八級大地震,死傷枕藉,災場滿目瘡痍,哀鴻遍野的情況,不禁令人反思:狀似牢固的建設,面對自然災害,何其不堪一擊;相反,貌甚軟弱的人,逼到生死線上,卻又拼發出意想不到的堅忍和團結──面對劇變,無論遠近,震動人心。
 
面對瓦礫前的倖存者,我們可以為他們作什麼?對於難以捉摸的人生,我們可以怎樣面對?三個處於不同位置,皆熱愛生命的基督徒,三個不同角度的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