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索引標籤
再見面 再研究 再上路
度過炎炎的暑假,又與大家再見面。
經過差不多兩年的時間,自己到了大專任教,走馬上任變成了一個「通識達人」,時常要在「你又對,我也無錯」的討論之間來來往往。筆者愈來愈發覺「真理愈辯愈明」是帶有條件的:就是必須對問題有透徹全面的理解,掌握問題各方面的情況,你才能有辦法得到正解;不然就像人們批評通識科「只有吹水」一樣,大家只有沒完沒了的討論,對了解相關問題卻是毫無寸進。
台灣家庭價值醞釀變天 民法修正最快明年上馬
當結婚不是「一男一女」而是任何「兩人」;當承諾不是「一生一世」而是「一張隨時可單方結束的合約」;當家庭不再由血緣關係建立,而是隨便隨心結合時,這樣的家庭制度將如何影響社會?台灣就有性解放團體聯合起來,提出三套民法修正案,要求改革「婚姻平權」、「伴侶制度」和「家屬制度」。
閒話家常談呼召
說起「呼召」,有些基督徒可能以為是神對某某的特殊啟示,要他/她放下一切成為宣教士或傳道人。筆者沒有「特殊」的「呼召」經歷,但神卻恩待,再容許不配的我去服事教會。
關注陳志全議員就「跨性別婚姻」的動議偷換概念
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於10月30日會議內,提出「跨性別婚姻」議案,明光社留意到有關議案是試圖曲解並擴大終審法院裁決的適用範圍。將原本只屬變性人的權利擴闊至跨性別人士,有違法院的原意。
香港同性伴侶的訴求進程
1971年,香港政府正式終止沿自《大清律例》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將婚姻定為一男一女自願終身結合,不容他人介入的一夫一妻制,並一直運作至今。不論《大清律例》或現時本港的婚姻條例,婚姻都是男與女之間的事,同性婚姻一直不被承認。然而,同性伴侶的訴求與日俱增,他們並不斷爭取。
修例是保障性小眾較佳方法
今年同志遊行的大會口號為「愛不歧視,高調撐同志」。顧名思義,保障性小眾不被歧視成為今次大會主題。然而,要如何才可保障性小眾?不少人只會想到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
反對不等如歧視
約5000人參與了11月9日的同志遊行,在公民社會,任何群體都有權透過和平的方式爭取本身的權益,而市民大眾在面對不同群體的訴求時,最重要的就是要清楚分辨這是訴求是否合理,以及會不會產生反效果。
別將公眾興趣建立在別人的不安上
上星期大埔新娘潭路發生一宗致命車禍,不少報章用上大量篇幅報道,其中更有不少放在頭版。這些報道除了描述意外經過,更加插大量有關死者生前的故事。若讀者觀看一些暢銷報章網站提供的新聞影片,更會看到死者被消防員救出時,血流滿面的樣子,實在令人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