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版 (燭光網絡 50期)

看得見的污衊 

燭光網絡 50期 (p.1)
15/09/2006

「明光社一開始就採取一種姿態,就是拒絕與他們立場觀點不同的人對話」[1]
「明光社的立場一向鮮明,所以他們的『反人權』立場是意料之中」[2]
「明光社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而且未能尊重差異,對於平等社會持相反的價值觀」[3]
 
筆者加入明光社七年,過去一年因為我們不贊成訂立會造成逆向歧視和產生滑坡效應的性傾向歧視條例,面對了歷來最嚴厲的攻擊,當中不少根本並非理性討論,而是惡意的污衊。很多自認開明的人仕,因為明光社對同性戀有既定的立場,就指本社歧視同性戀,不願意對話和接納差異,甚至違反人權,反對平等機會!
 

透視同運策略

燭光網絡 50期 (p.2)
15/09/2006

原名:The Homosexual Agenda: Exposing the Principal Treat to Religious Freedom Today – Revised and Updated,Alan Sears及Craig Osten[1]著,2003年美國田納西州Broadman and Holman出版

同性戀運動(以下簡稱「同運」)是一個將同性戀正常化的文化運動,近數十年先在西方推動,可說是一項道德的文化改造。根據作者,同性戀運動主要分成四個階段,而他們現已成功到達第四階段︰

「同運」事件點滴

燭光網絡 50期 (p.4)
15/09/2006

「捧打出頭鳥」是同性戀運動其中一個主要的手法,目的是要令不贊成他們訴求的個人及團體知難而退或保持沉默,以下是香港近年一些個案:
 
2003年8月17日
約十名同志組織「彩虹行動」及「青年公社」成員於港島堅道天主教教堂外就《公教報》刊文反同性婚姻合法化派發抗議單張,隨後更於彌撒進行中闖入教堂,在祭壇上大叫口號,要求香港教區就言論道歉,彌撒被迫中斷。在教堂職員勸諭下,擾攘接近十分鐘才告平息,有女示威者在離開教堂時以接吻表達訴求。
 
2004年12月29日
「重建整全心性網絡」舉辦了一個輔導訓練工作坊,目的是推動專業的同性戀輔導,訓練更多關懷和輔導同性戀的人才。聚會由多個機構協辦,包括香港性文化學會、青少年愛滋教育中心、香港教會更新運動、中華基督教青年會、浸會愛群社會服務處及明光社等。由於會上播出多位同性戀過來人的訪問,帶出「性傾向改變是可能的,同性戀者可以有另一個選擇」的信息,牴觸了同性戀運動其中一個基本信念-- 同性戀是天生,健康及自然的傾向-- 所以被同志團體抨擊或抹黑亦不會意外,但《南華早報》在聚會還未開始,連工作坊具體內容仍未清楚之時,便已於當日的社論批評主辦單位「無知」(ignorance)、「歧視」及向社會傳遞錯誤訊息等等,到底誰才是霸權?誰才是不客觀不寬容呢?
 

我們的「7宗罪」?

燭光網絡 50期 (p.6)
15/09/2006

政府應否為「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早前在香港社會引起激烈的討論,支持立法或反對立法的團體或人士均積極的向公眾表達對條例的意見及關注。2005年9月香港中文大學文化及宗教研究系與香港基督徒學會舉辦了「跨越圍牆、接納差異 – 性傾向歧視立法對基督徒的挑戰」研討會系列。最近,有關團體更將研討會內容集結成書;此外,香港基督徒學會、基恩之家、性權會及f’union早前亦聯合出版「看得見的真相 – 香港同志平權報告」。因著立場上的不同,本社與及其他友好組織少不免的成為書中作者批評的對象,為免一些無理的批評繼續,以及一些論點被誤解,我們是有必要對有關的「控罪」作出澄清:

愛.人.同.志

燭光網絡 50期 (p.10)
15/09/2006

訪問:    關浩然傳道                 香港基督教中國佈道會/新造的人協會組長
何善斌牧師                 崇真會救恩堂/新造的人協會組長
Rebecca (化名)      曾有同性戀傾向人士
阿B (化名)         曾有同性戀傾向人士
H小姐                            曾有同性戀傾向人士

十多年前,唱作人羅大佑曾有一首歌曲叫「愛人同志」,當中有一句歌詞是:「在這批判鬥爭的世界裡 每個人都要學習保護自己」,世界確實充滿不同類型的批判,因為不同人對不同事物,有不同看法是很正常的;也許,世界亦充滿大大小小的鬥爭,這是現實;不過,身為基督徒的我們,當不同類型的人進到教會中,特別是面對有同性戀傾向的弟兄姊妹或慕道朋友,教牧、傳道人和弟兄姊妹,應該如何與他們溝通?

我們對他們所提出的問題,應如何作出反應?是立刻搬出聖經真理來教導及指責對方的不是?是立刻將他們定型及隔離,然後將他們轉介?還是按同志神學的觀念,只強調包容,而忽略真理的教導,走到另一極端?

孩子在學校學甚麼?

燭光網絡 50期 (p.12)
15/09/2006
北美「教育」新動態

最近,加州眾議院通過了由女同性戀議員Sheila Kuehl提出、意圖將同性戀意識灌輸給下一代的SB1437的提案,現只等待州長阿諾舒華辛力加簽署通過。此議案除了提出要將推崇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人及接受同性婚姻的意識放進中、小學生的課本,教材及學校活動內。同時,亦不讓學生認識有關性病或愛滋病等負面訊息,此提案結果以46票比31票通過。[1]
 
此外加拿大卑詩省政府於2006年6月宣佈由一對同志伴侶檢討現時幼稚園至十二班課程,以加入有關同性戀、雙性戀、變性等內容;[2]換句話說,將來小朋友從幼稚園開始就會學到「同性戀是沒有問題的,跟異性戀完全一樣」,「同性家庭也不是甚麼大不了」的課題。原來早於2001年,多倫多市教育部門便向學童灌輸同性戀並無問題的觀念,教導幼稚園至第六級的學童不一定要選擇異性作為日後的伴侶。據報導曾有一位學生要求不參與一堂播放男同志電影的課堂,但老師卻說她將因此取得零分。[3]
 

走在道德最底線

燭光網絡 50期 (p.14)
15/09/2006

是傳媒的專業操守問題

在八月下旬,流行雜誌《壹本便利》以藝人鍾欣桐在後台更衣室被偷拍的半裸照片作為封面以及主題內容,手法可恥,意識不良,完全漠視傳媒應有的專業操守,事件引起各界的關注及憤慨,有演藝界的聲討大會,亦有婦女團體的遊行示威,本社在該雜誌出版的第二天,已發表聲明強烈譴責《壹本便利》刊登有關照片和報導手法,其後又呼籲各界在網上聯署。其實,是次的事件不只是娛樂圈的事情,而是與我們每一個市民大眾都息息相關。
 
由於現今偷拍技術越來越先進及普及,令人防不勝防,今次事件亦令人關注一般市民在泳池更衣室、公廁、百貨公司試身室等場所可能出現的偷拍行為,若有關法例未能嚴懲犯案的人仕及刊登有關照片的傳媒,將令所有藝人、公眾人物、以至全港市民提心吊膽,不知何時會成為下一個受害人!

足球看世界

燭光網絡 50期 (p.15)
15/09/2006

對中學生而言,相信他們對全球化、商品化、文化、中國現代化等名詞不會感到陌生,不過究竟有多少學生明白箇中的意義?又有多少學生願意花時間認識這些課題?筆者認同教育的真諦不是將學生變成『蛀書蟲』,相反是帶領學生走向世界。可惜現時的教育制度太重視考試成績,學生過於看重書本上的知識,使他們缺乏認識世界的求知欲,令他們未能完全明白在世界,甚至本地發生的事件對社會的影響。
 
因此,本社藉著六七月期間的世界盃熱潮,替教統局資優教育組舉辦「從世界盃看世界」的課程,希望學生可從足球以外的角度認識足球,透過分析他們有興趣的議題來認識這個世界,擴闊其視野。
 
隨著足球已成為亞洲,甚至全世界最受歡迎的運動,近年學術界開始研究足球運動如何為當代資本主義社會帶來文化與經濟的衝擊。以往的研究較重視球場暴力、黨派、民族主義、男性主義、大眾文化和身份認同等問題,但足球現在已被理解為一種『工業』,與現代的文化、消費、傳媒和博彩等發展息息相關。
 

與學生拼搏365!

燭光網絡 50期 (p.16)
15/09/2006

本社獲優質教育基金資助,從去年九月至今年六月期間,舉辦「2006年初中通識教育流行文化工作坊」,分別到訪二十間中學,合共舉行了八十多次工作坊,約八百多位中一至中三的學生參與。
 
工作坊主要針對:
(一)廣告鼓吹的瘦身文化
(二)流行曲鼓吹的戀愛文化
(三)電玩和網上遊戲鼓吹的暴力文化
工作坊以小組討論和遊戲形式進行,完結後的一個月內學生要以小組形式製作不同的「瘦身新聞短片或音樂錄像」,目的是抗衡不良流行文化。在今年七月八日舉行的研討會暨頒獎禮中,公開播放了部分學生得獎作品,以作鼓勵,並希望讓老師在作品中就有關課程中得著啟發,達致教學雙長。
 

非理性領養 

燭光網絡 50期 (p.18)
15/09/2006

  三個才夠數!去年為回應當時的政務司長曾蔭權呼籲市民生三個,明光社曾舉辦「非常家長」講座,分別請了有一至四名子女的家長分享生兒育女的經驗和感受。作為一個領養了兩名子女的父親,我除了分享自己認為最少應該有兩個孩子,好讓子女在成長之中能夠有伴之外,我笑說自己是支持有三個孩子的,因為可以讓他們在一個「小社會」之中成長,令他們明白很多時不能只顧自己的看法,亦要學懂爭取其他人的支持。
 
  但理想還理想,當面對現實的情況,要養育三個孩子是一件絕對不容易的事,除了供書教學,還要學畫畫、學樂器、學游泳等等,假期又要安排不同的活動和旅遊,在經濟上是一個頗為沉重的負擔。此外,要花時間和他們溝通、玩耍、做功課,其實是十分勞累的!兩個孩子很多時已足以令到父母疲於奔命,「家無寧日」,三個簡直可以在家裏發動戰爭!養兒育女,聽話的時候可以令你笑得合不上咀,但激氣的時候亦足以令你暴跳如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