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視同運策略
燭光網絡 50期 (p.2)
原名:The Homosexual Agenda: Exposing the Principal Treat to Religious Freedom Today – Revised and Updated,Alan Sears及Craig Osten[1]著,2003年美國田納西州Broadman and Holman出版
同性戀運動(以下簡稱「同運」)是一個將同性戀正常化的文化運動,近數十年先在西方推動,可說是一項道德的文化改造。根據作者,同性戀運動主要分成四個階段,而他們現已成功到達第四階段︰
- 社團的興起︰同性戀者眾起來,開始在社會擔任重要角色。
- 組織的成立︰他們開始尋求行為上被公眾承認。
- 動員的開始︰他們將問題脫離道德的領域,呈現成一個人權的問題,將反對的人標籤為「帶有仇恨」或「不寬容」。
- 社會的改革︰隨著社會思想被改變,同性戀者的論點變得有效。
如果你要問這本書跟其他同運課題的書有何不同,我會說這書的作者在問一個問題︰為什麼同運如此成功?或者,為什麼同性戀行為越來越廣泛地被接受?作者的答案是因為同運是一個經過精心部署、有組織、有策劃的運動,亦可說是一門廣告業。作者身為在前線抗衡自由思想的基督徒和法律人士,看到的是同運人士如何有計劃的宣傳和美化自己的行為,甚至令讀者不禁讚嘆同運背後的「智慧」。當然,這本書少不得作者對同運所持信念的極力抨擊和反駁。
宣傳易?
作者引述《世界雜誌》一篇報導︰「以前同性戀被定為是不道德的,現在就算不喜歡同性戀的人也要說它沒有問題,而那些依然認為同性戀有問題的人則被加以不寬容的罪名。」[2]那究竟同運為何如此成功?他們怎樣部署?原來我們不用猜來猜去,他們自己早已給我們詳細分析了。早在八十年代,兩名活躍同運分子Marshall Kirk和Hunter Madsen寫了一篇文章“The Overhauling of Straight America”,以及一本書《After the Ball》[3],就像一篇議程(agenda),清楚列舉一些同運人士可參考的宣傳手法(我們在這裡不一一盡說)︰
根據Kirk 和Madsen,第一步就是經常和公開地談論同性戀︰「這原理很簡單,差不多所有行為,只要你經常和近距離遇到它,便自然覺得是正常的了。」[4]作者指出,同運最大的武器,也就是所有商業宣傳最大的武器-- 傳媒。觀眾在大眾媒介下,經常接觸同性戀,便見多不怪。在六十年代,就算有同性戀主題或角色的電視節目、電影皆不受歡迎,電視台也依然繼續製作這些節目,而荷李活也刻意間接地改變公眾的觀念,製作一些牽涉男扮女裝、女扮男裝的喜劇(例如Tootsie、Mrs. Doubtfire等),讓觀眾準備面對將要來的衝擊。他們非常成功,到了九十年代初,市場便接二連三出現同性戀電影。而他們更利用各種手段來使同性戀生活方式「深入民心」:例如除了同性戀外,也在電影、電視節目中加入變性或雙性戀的元素,令不同性傾向之間的界線變得模糊,從而使同性戀較易被接受;也將同性戀題材加入家庭電視節目。
當然,宣傳在乎形象包裝,所以同運人士知道,除了讓公眾習慣接觸同性戀外,傳播媒介怎樣描繪同性戀也很重要。這方面Kirk 和Madsen 在第二至第五個步驟處理了︰就是將同性戀者刻劃成很有吸引力、是受害的一群,同時又醜化反對同性戀的人。我們看見,電影、電視節目中同性戀角色都是很可愛、情緒很健康的人,這是特意要在美國人心目中將同性戀行為正常化。的確,在《The Homosexual Agenda》出版後,市場便出現了好像“Queer Eye for the Straight Guy” 這類節目,內容刻意美化同性戀而同時醜化異性戀。Kirk 和Madsen自己說︰「我們打算令反同的人看起來很差,以致美國普羅大眾都不想跟他們拉上關係。」果然,我們現在四周都聽到是「人權」、「包容」、「多元化」的字眼;教會則多了「保守」和「歧視人」的標籤。
根據本書的資料,其實同性戀組織也知道宣傳一定要有最適當的對象,所以他們知道一定要接觸小孩子,因為小孩子最容易受人影響,有教育人界士更直言要將同性戀議題加入幼稚園課程內,甚至有學校出現一些刻意質疑學生異性戀傾向的課程[5]。對同運人士來說,他們宣傳同性戀的權利蓋過家長的知情權-- 有學校舉辦了一連四日關於同性戀的活動,並對學生說︰「你父母不需知道。」[6]但向小孩子灌輸同性戀訊息的最大問題始終是讓他們太早接觸同性戀、太早懷疑自己的性傾向,這樣只會混淆他們。我們已聽到有十三歲以下的小童自稱是同性戀者,因為有人教他們,同性戀就是女孩子喜歡上女孩子,或男孩子喜歡上男孩子,但是因為小朋友都是喜歡跟同性小朋友玩的,結果不但他們覺得同性戀是正常的,更甚的是很多也以為自己是同性戀。
我們不得不承認同性戀運動的宣傳手法相當高明,而Kirk 和Madsen自己也承認,說謊是一種宣傳策略︰「就算那些(用來鼓吹同性戀是正常的)廣告只是謊言,也沒關係。」[7]
宣傳的背後-- 誰的自由?
作者在本書中主要交代傳媒沒有披露的同性戀問題。可能讀者以為他們會討論一些較常提及的同性戀問題,例如同性戀者家庭背景、愛滋病率等,但這些討論都只是蜻蜓點水,作者反而詳細交代了同性戀和孌童之間的明顯關係,以及同性婚姻各種問題。不過,作者身為維護宗教自由的前線人士,始終主要集中在同運對宗教自由的打擊。他們列舉了不少教會和個別基督徒因持守聖經立場,或堅持不(間接) 參與同性戀運動(例如基督徒印刷商拒絕印刷同性戀宣傳冊子、基督徒醫生不願為女同性戀者受精等),因而被控告甚至罰款的例子。
宗教人士逐漸失去自由,但相比下同性戀者享受的自由則有增無減︰他們可以在美國的州議會大廈放置同性戀活動的廣告,但聖誕節擺放的馬槽裝飾,卻會引來官司和強烈抗議[8]﹔有學校安排幼稚園和小學生在課堂時間製作同性戀遊行用的彩虹橫額[9],但如果學校安排的是公禱時間,肯定惹來官司纏身,正如學校的公禱時間正面對越來越多的評擊;美國聯合航空公司包下一個同性戀組織的員工三年內所有活動的機票[10],但如果換著是航空公司送三年免費機票給反對同性戀的機構,將會在傳媒引來如何的哄動?一些同性戀組織要求別人寬容,但對他們來說,寬容是單向的︰同性戀者需要別人寬容,但宗教人士則不需要。
(特別鳴謝李天佑傳道提供部分資料及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