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食住行(二)
27/08/2024
時隔一年八個月,在<衣食住行>一文中提及剛移居到英國的香港人,要找合適租住的房子並不容易。當時,與我們接洽的業主(代理人),竟然主動提出給我們按月繳付租金,對我們(或不少香港人)聽來,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有朋友更說,是神蹟般的發生。
時隔一年八個月,在<衣食住行>一文中提及剛移居到英國的香港人,要找合適租住的房子並不容易。當時,與我們接洽的業主(代理人),竟然主動提出給我們按月繳付租金,對我們(或不少香港人)聽來,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有朋友更說,是神蹟般的發生。
「衣、食、住、行」究竟是按甚麼準則作排列?為何以衣為首,以行為末?或許,這是以人最基本的需要作考量。也可能是參考《史記.管晏列傳》「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這一句。從生活的經驗來說,衣與食大概已成為都市人一種時尚的追求。
這個案例關於「罰款1,500、寫道歉信、被逼參加覺醒課程」等說法似乎是參考了一個錯誤的資料來源,而且一直沒有發覺。相信日後的版本會更正這個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