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回應(五):瑞典牧師Ake Green講道被判監
2004年6月瑞典濛上一層白色恐怖。牧師Ake Green被判入獄一個月,原因是他講道的言論冒犯了同性戀者,觸犯了當地仇恨言論條例:
2004年6月瑞典濛上一層白色恐怖。牧師Ake Green被判入獄一個月,原因是他講道的言論冒犯了同性戀者,觸犯了當地仇恨言論條例:
加拿大多倫多地區有一位基督徒印刷商Scott Brockie,他一直有為同性戀者印製物品。一次,他不肯為同運組織Canadian Lesbian and Gay Archives (CLGA)印製信封、信紙及名片,結果是在2000年2月被安大略省的人權委員會罰款5,000加幣,並下令Brockie寫道歉信,還要強制Brockie向CLGA提供印刷服務。
這個案例關於「罰款1,500、寫道歉信、被逼參加覺醒課程」等說法似乎是參考了一個錯誤的資料來源,而且一直沒有發覺。相信日後的版本會更正這個錯誤。
梁偉怡這一篇質疑似乎比較偏離事實。譬如他說事主Peterson「在海報上貼上……」及「……塗污了公司宣傳品」,但根據判詞事主只是將字條貼在自己座位上方,沒有弄污海報。而他說「如Peterson在公司認可的地方張貼經文,惠普公司並不會因此而解僱他」,亦是奇怪的說法。公司是因為Peterson在當眼處張貼經文,容易令經過的同性戀同事看到而感到不快,而要求他撕下經文。
首先,梁偉怡引用來指出誤導的資料是最初版的。最初版確是有提到:「……但要明白很多時同志運動的宣傳資料相當露骨,宣傳攻勢往往一浪接一浪,不認同的人在飽受轟炸的情況下表達反感也是可理解的。」但這段是用括號括起,表示是編者對同運議程宣傳的背景,同理心地理解薩沙柏(Rolf Szabo)的反應,並不是指薩沙柏當日收到的電郵「相當露骨」,以及「一浪接一浪」地接收。
更新日期: 5/2016
《性傾向歧視條例》本質是要保障同性戀群體,透過法例阻嚇或懲罰直接、間接歧視,甚至是騷擾、中傷等。但外國的經驗告訴我們,《性傾向歧視條例》法例是過度立法,不但未能最有效地減低對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歧視情況,背後剝奪了他人的人權、言論和良心自由、教育自由、營商自由……《性傾向歧視條例》造成深遠影響。
坊間有些facebook專頁討論《性傾向歧視條例》帶來的影響,歡迎到那裡討論。
無論你是支持還是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都可以先了解這些事中條例的運作。它們的確如此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