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守護新聞自由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警方高調拘捕涉及追查元朗7.21事件當晚在元朗鳳攸北街,多部接載白衣人車輛車主身份的香港電台《鏗鏘集》「7.21誰主真相」的編導蔡玉玲,控以兩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罪。
為了查證一些官員、議員、社會上的知名人士、財團和機構之間有沒有一些違法的行為、利益衝突、或者是否涉及貪污等問題,勤力的記者其中一個常用的方法就是查冊,例如透過田土廳了解土地和物業的業權持有人;透過公司註冊處查核公司的股東;以及透過運輸署查證一些車輛的登記車主等等。在這些追蹤調查報道,記者和傳媒機構是扮演吹哨人的角色,喚起市民大眾的關注,對於被報道的對象來說當然是不受歡迎的行為,但對於讀者和觀眾來說,卻是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的行為。
政府不准網媒入場採訪,其實已經有好一段時間,政府新聞處以往曾以「順利舉辦活動需要」和「保安需要」,拒絕讓網媒記者採訪政府活動。
暴力抗爭日漸升溫,記者於採訪期間多次受到示威者衝擊,最近一次發生在今年年初二凌晨,記者被示威者用磚「掟」中受傷送院,以及投訴被警員毆打,傳媒團體當然發出讉責聲明。即使不用肢體暴力,示威者近年時有干擾記者採訪,在直播新聞現場時在記者背後加插「佈景板」,甚至故意大聲叫囂。
現時坊間很喜歡稱一些政府官員為錄音機,因為在不同場合就各種問題,他們總是重複著同一個答案。然而,從近期報道中,可發現一些傳媒也開始淪為錄音機。這不是單單因為他們要記下錄音機式的答案,而是從不少報道中,看到記者也開始懶於求證,只是把對方的指控「錄音」,然後於新聞報道中「播放」,實在令不少讀者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