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倫理

究竟我們的社會是進步了還是退步了?

鄒賢程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文化)
16/01/2008

這幾年,坊間不少前衛團體及人物高舉性解放、道德無底線、多元婚姻(不限於一男一女的婚姻關係)、打破一切的性禁忌(包括:亂倫、孌童、同性戀甚至人獸交等)。只要涉及傳統道德標準、貞潔思想或宗教情操的言論便會被標籤成爲“道德佬”、“塔利班”或“原教旨主義。我不禁想:究竟我們的社會是進步了還是退步了?
 

「性」「愛」脫鉤?

梁禮鳴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教育)
24/08/2007

今年八月中發生的「理工大學迎新營」事件,當中涉及到男女同學之間做出許許多多有關身體上親密接觸的玩意,例如一位男同學用他的舌頭在另一位男同學的舌頭周圍打圈,以做成類似接吻的姿態,又有男同學在女同學的身體上做掌上壓,女同學就在下面進行仰臥起坐。

娼妓規範化 可能?可行?

陸君樂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教育)
03/11/2006

10月下旬有團體提出要求娼妓規範化,認為這樣做既可保障娼妓權益,亦可預防性病蔓延。另外亦認為現時本港有關法例容易令人誤墮法網,政府需動用大量人力物力規管賣淫,「不利社會穩定及經濟發展」,仿傚外國對娼妓規範化則可以促進社會和諧。
 
乍聽之下,言之鑿鑿,細析之後,問題重重。
 

歡迎政府決定就824肛交年齡裁決提出上訴

明光社資料室
30/09/2005

明光社及香港性文化學會歡迎政府決定就8月24日高等法院夏正民法官裁定《刑事罪行條例》第118C條禁止21歲以下男子進行肛交行為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一裁決提出上訴。由於高等法院的裁決漠視了肛交的高風險,及對心智未成熟的16至21歲青少年所造成的深遠影響。此裁決帶來社會上廣泛的討論,最近更有調查指出接近5成的受訪者表示裁決並不合理,會鼓勵青少年的接觸高危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