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醜化老師來美化同性戀?

鄒賢程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教育)
16/01/2008

星島日報2008-03-04的一宗報道:學校憂歪曲老師形象同性戀漫畫公然登陸校園。報道內容簡略如下:
 
一本由政府平等機會(性傾向)資助計劃資助,旺角街坊會陳慶社會服務中心出版的漫畫小冊子《「同」尋愛》,引起教育界的批評。漫畫冊子的內容描述一對中學女生的同性戀情被揭發後,受盡同學的譏笑、老師的公開揶揄、父親的責打,種種不合理的對待。後來被逼離家出走,遇上車禍;最後父親深明大義,接納他們。
 
這段新聞帶出幾點我們值得關注的問題:
 
1.中學生拍拖談戀愛是否值得鼓勵?
·        正如教育評議會主席兼風采中學校長曹啓樂指出:學校不會贊成學生在求學時期談戀愛,以免影響學業,不論是同性戀或異性戀。當然今時今日處理中學生拍拖的問題不能一刀切反對,但學校教導學生要考慮自己是否有足夠成熟去處理複雜的感情問題是合情合理的。
·        漫畫主角穿著校服公然在校內談戀愛,學校採取勸諭是理所當然,但當與同性戀掛鈎,馬上變成歧視的議題。
2.描黑老師製造歧視的效果是否可取?
·        報道說:涉及老師的內容都是無理取鬧,面目猙獰;有教育界人士提出指引:若對師生關係或老師形象有負面影響,學校就應選擇不訂閱;另有認爲若漫畫醜化老師,學校可以不理。
·        旺角街坊會陳慶社會服務中心的代表屈碧慧回應指:“漫畫的重點是家庭,並非學校。”、“這只是故事,並不是所有老師都是這樣。”漫畫的主筆解說漫畫的表達手法是須要這樣畫的(面目猙獰的老師)。
·        我們在推行一種運動或教育時,是否一定要壓低另一個價值觀念才能做到?尤其是“尊師重道”或傳統的家庭價值等重要觀念?如果重點不是學校,爲何要醜化老師?如果不是所有老師都是這樣,爲何以此突出主題?真的必須以醜化師長才能達到效果?
·        主筆說通過這次參與學習了尊重別人,卻忘記了尊重師長,更甚以不全面的諷刺手法醜化師長,這是從哪裏學回來的呢?
3.學生同性戀受盡歧視,是否真實情況?
·        如果說這是反映現實,就應提出足夠的理據支持,而不是用誇張的手法嘩衆取寵,然後說這只是故事,必須用醜化的方法去表達。
·        其實,很多時一些團體往往會將他人的不接納說成是歧視,難道社會大眾不能對一些人的「取向」有任何價值「取向」嗎?
·        就算作者的立論“同性戀受盡歧視”是真實的情況,爲什麽不用正面溫柔的方法,例如老師循循善誘,輔導員的介入,讓同學有正面的認識,而需要用極端的手法?
4.政府資助是否需要更小心處理?
·        政府資助不代表政府的立場,但必須讓讀者在未詳細閱讀之前便知道這只是作者的個人意見,否則一些學校和團體可能誤以為有關內容得到政府認同,因而忽略其爭議性。
 
總結來說,我們明白建立正確的婚戀態度對青少年人的成長有重要的影響,所以需要以認真、嚴肅、實事求是的態度處理。期望《「同」尋愛》事件只是有心團體在學習過程出現過失的一個經驗而不是將來推廣的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