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
以惡報惡同歸於惡
當惡人當道,有權有勢的人結聯行惡,看到善良的人被壓迫,公義不得彰顯,甚至自己和摰愛親朋被人傷害的話,人自然會感到憤怒,想討回公道,為受害人申冤,當用盡一切合法合情合理的手段都沒有作用的時候,以牙還牙、以暴易暴、自己替天行道的想法自然會從心底浮現,於是便會出現做還是不做,或是可以做到幾盡的掙扎,最近看了電影《神探伽俐略 沉默的遊行》和韓劇《黑道律師文森佐 》,兩者不約而同都在探討類似的課題,就是為了報仇和伸張正義,我們究竟可以去到幾盡?
當然,作為一個前電視台編劇,完全明白想令觀眾同情主角以更極端、甚至殘酷的手段去報仇,就要先將壞人描寫得更變態,沒有最壞、只有更壞,甚至連半點人性也沒有,要令壞人的行為引起公憤,人人得而誅之,當大家滿腔怒火,無比忿恨的時候,甚麼理性討論也只會變得囉囉唆唆、甚至被認為麻木不仁、無比迂腐。對壞人講道義、講規矩和與虎謀皮沒有分別。這種手法在《文森佐 》一劇中更為突出,壞人被描述得好像毫無人性,雖然這種手法可以令觀眾更同情主角用殘酷手段去報仇,不過,卻令整套劇變成一齣難以令人真正共鳴,只覺得是十分堆砌、幫大家洩洩忿的肥皂劇。
抗爭與和平
因著對六七暴動的負面經驗,香港人素來對暴力行動十分抗拒。過往就算是大型如50萬人上街的民眾運動,仍然和平有序得連一扇玻璃窗也沒有打破,令國際社會嘖嘖稱奇。在這樣的背景下,年初二的旺角警民衝突事件就顯得格外矚目。它揭示自雨傘運動以來,存在於香港社會中的矛盾正深刻地改變,甚至重塑這城的文化。
慈愛的神 vs 公義的神
當社會出現不公義而政府視和平抗爭「冇到」時,究竟信徒能否基於社會公義,以武力回應制度的暴力?筆者不相信那些支持基督徒可以動武的人都是冷血或沒有愛心之人,當中有些人正正因為很有愛心,看見別人受苦而感到痛心,才希望為自己或身邊的人抱打不平,伸張正義。
未亂世,用重典?
明太祖當年為整頓社會,以「吾治亂世,非猛不可」的思想,制定了「治亂世用重典」的《明大誥》。不過,現今除少數極權國家,大多數國家都只會在社會陷入極度混亂的情況下,才迫不得已用嚴苛的法律來懲罰犯罪者。
一直以來,挪威都是一個相對和平的小國,更是頒發諾貝爾和平獎的地方。據聯合國開發組織(UNDP)的HDI指數,挪威多次成為全世界最令人嚮往居住的國家。